单纯的鼓手Ringo在Paul爷爷的洗脑后忘记了稍后要进行的dress rehearsal和晚上的TV Live,怀着“Parading’s better”的心愿揣着一部相机出走,以寻找在The Beatles乐队时所不能获得的外部生活体验。
憨厚的他在一段悠扬却略显惆怅的背景音乐中在伦敦的大街小巷上穿梭,拍下了房屋前的牛奶、拍下了街道、电线杆和天空、被偶遇的歌迷们追赶、躲入化妆屋内乔装打扮后神气活现的继续溜达、为检验变身成果去搭讪一位女士被骂“矮冬瓜离我远些~”后高兴离开、沿着河堤晒太阳并漫无目的的闲逛着……不一会儿他被一轮胎圈儿撞倒,从而遇到了一个男孩,有了如下一段对话:
Boy:“Here,mate,That’s my hoop。Stop playing with it。”(嘿哥们,那是我的轮胎,别玩它!)
Ringo:“Hoop?That isn’a hoop,It’s a lethal weapon。Have you got a license for it?”(轮胎?这可是致命武器!你有执照吗?)
Boy:“oh,don’t be so stroppy。”(别生气嘛~)
Ringo:“Well,a boy your age rolling hoops at people。How old are you,any way?”(哼,你这年纪的小孩拿轮胎丢人!多大了?)
Boy:“Eleven。”(十一岁)
Ringo:“I bet you’re only 10 1/2.”(肯定还不到10岁吧~)
Boy:“10 2/3.”(十岁半)
Ringo:“There you are,then,and don’be rolling at people。”(把它还给你,以后别再乱丢人了!)
Boy:“Oh,you can have it。I’m packing it in。It depresses me。 ”(给你吧,我不要,玩腻了。)
Ringo:“you’what?”(什么?)
Boy:“You heard。It gets on my wick。”(你听着,它让我厌烦。)
Ringo:“That’s lovely talk,that is。And why aren’t you at school?”(听起来真好笑,你怎么不在学校上学?)
Boy:“I’m a deserter。”(我是一个逃兵。)
Ringo:“Are you now?”(你确定?)
Boy:“Yeah,I’ve blown school out!Why aren’t you at work?”(是的,我把学校开除了。为什么你现在不在工作?)
Ringo:“I’m a deserter,too”(哦,我也是一个逃兵。)
“大逃兵”和“小逃兵”的短暂对话后男孩很快的撇下Ringo去找其他同伴玩耍去了,Ringo继续一个人流浪。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几乎要怀疑导演是否要改变《一夜狂欢》轻喜剧的基调了,因为这一段对白几乎要“破坏”了本片竭力营造的梦幻甜蜜的嘲讽氛围,而显出一番人生哲理的味道,不自觉的令人回味、深省。
值得一提的是,Ringo本人十分符合导演所要的“life out”的角色特质。Ringo命运多舛,小时候因为疾病导致成年累月躺在医院里失去了正常求学的机会,生长发育也因此大受影响而导致个头始终不高。好在病床上的小Ringo一直保持了难得的乐观天性,笑看生活。出院后爱上了乐器——鼓,得到继父的慷慨馈赠后从此以打鼓做为兴趣和职业,做为左撇子的他打鼓多有不便但仍刻苦掌握一手精湛的好技艺。在德国汉堡期间原本为Rory Storm & the Hurricanes乐队效力,在The Beatles成员联手经纪人“驱赶”了原鼓手Pete Best后在好友George Harrison的盛情邀请下加入乐队,却尴尬的遭到了Pete的支持者声势浩大的抵制行动。做为The Beatles中年龄最大却是最后一位加入乐队的鼓手,虽然技术出众,但和吉他手George一起长期被笼罩在John Lennon和Paul McCartney的双子光环下,苦于无法真正表达自我。
也许这就是长期被有选择的“忽视”的他被导演选择了在电影中担当生活的观察者和发现者的原因之一吧。不得不说,看过《一夜狂欢》的朋友很难不对Ringo的可爱表现留下深刻印象,简直可以和法国喜剧大师雅克•塔蒂相媲美,在火车上面对美艳女子搭讪时的自卑、对乐器的固执洁癖、流浪时的处处碰壁、被警察逮进警局后的安分、Beatle 3将警察们引出警局后一个人大摇大摆的从里面走出来……戏份发挥十足,将其他人的风头抢个精光。
电影里当Ringo离开乐队后剩下的Beatle 3们坐立不安,倾巢出动去找他,对经纪人表示若是没有Ringo绝不会在三缺一的局面下登台表演,并为了他和伦敦警察们展开“猫鼠游戏”,四个人上蹿下跳东奔西走好不热闹(这一段特别讽刺了警察们的愚蠢和迂腐),充分显示了乐队的团结力量大的精神。而电影之外的现实呢?
The Beatles从来没有真正把Ringo这位最后才加入的成员(跳槽者)放在心上,如果说George Harrison因为是Paul的学弟使得J&P二人还不敢太过分的对待他之外(态度好不到哪儿去永远用前辈的居高临下态度对付他也不会认真对待他的创作),而Ringo则是成为了完全的被欺负对象,不仅创作被他们无情的嘲笑。连第一任妻子莫琳都敢公开和George偷情,喜欢睡别人妻子的George甚至还声泪俱下的在自己妻子帕蒂和Ringo面前表示自己有多爱莫琳……逼得Ringo和莫琳离婚后,G and R二人居然还是朋友,而且是永远的好哥们儿。PS:同样囧rz的情况也发生在了“吉他之神”埃里克•克莱普顿身上,他爱上了帕蒂并以自己的女友和George交换……
Paul McCartney患肠胃感冒,乐队就会取消当天的演出并且视其身体状态的好坏程度来决定第二天是否还会继续登台表演, John也享有同样的待遇。而可怜的Ringo,加入乐队后不久生病住院,在病床上整整躺了好几个月,期间乐队请了别的乐队鼓手照样巡演无阻,这年,The Beatles去了斯堪地那维亚、荷兰、远东和澳大利亚,最后为了赶上美国巡演,Ringo切除了扁桃体,病愈出院夺回鼓手之位;而在1969年的4月因为乐队事务意见不合负气离队,宣称退出Beatles,没人去劝他回来,Paul接替了鼓手之职(好全能!)直到一周后Ringo自己想通了灰溜溜的归队。George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乐队解散前John甚至曾经想用埃里克•克莱普顿来取代他的吉他手之位,对他的心血之作《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Here come the sun》也是马马虎虎对待。
总之,The Beatles其实是John Lennon和Paul McCartney两个人一手遮天的乐队,心理承受能力差的恐怕早就被夫唱妇随的他俩气跑了。好在乐观的天性总能令Ringo在逆境中自得其乐安于现状,不像George沉迷于大麻、印度宗教和东方玄学中寻求精神寄托而无法自拔。
了解电影背后的故事之后,再看《一夜狂欢》里Ringo出走这一部分(几乎看了快20遍),除了捧腹大笑,不免还增添了一抹淡淡的忧伤。
其实,我跟你一样,我也有弱点,在某个时刻,我们都是逃兵。
我是一个逃兵,偶尔想要流浪。
我人生中最大的弱点——极度自卑、怀疑一切、否定自我、胆怯、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没有自信力、擅长以逃避脱离现实。可是面对人性的种种枷锁,虽心知肚明却从未有改变的念头。从来都不相信自己会有能力改变现状、改变生活,意志力软弱。
我是一个逃兵之闲逛篇——小时候,父母在歌舞声色的场合流连忘返,于是便采取放羊式的方式让我自由成长,没有饭吃,我去邻居家蹭饭去快餐小炒店赊账;我想见他们,便独自出发,大约走一个多小时以上就可以在很远的夜总会见到他们,当然他们还是在跳舞没有理我,我便安静的在夜总会的椅子上睡着了等深夜大家一起回家;稍微长大了一些,我开始看一切能够弄到手的书、看一切电视台会播的电视、租一切市面上的喜剧电影、听一切流行歌曲;再大了一些,家庭气氛更是不妙,父亲在外面莺莺燕燕不断家里三天两头的闹“国共战争”……
All I Need Is Love,But Never Got it。
我厌倦这一切,却从不知道该如何改变,憎恨父亲的背叛无情、憎恨母亲的反复无常的大闹,于是渐渐的,我学会了懒惰、学会了为自己的错误寻找种种借口、学会了逃避,只要情况不对劲气氛不对头便掉头离开,这造成了我整个学业生涯的学业和人际交往双失败——数理化全面崩溃,即使多次被数学老师单独拎出来当成全班的“反面案例”也无动于衷,只学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可是这并未能使我能够上高中。于是经历了人生中第一个失败——中考失败去了师范学校。
我厌恶自己中专生的身份,虽然说得好听点是师范学校毕业出来可以当老师。可是自卑感始终挥之不去,尤其是因此和我最喜欢的一位女性朋友分开。我不相信信件或QQ能够维持这份感情,也许别人可以,但是不在身边我就是没有自信心和安全感,也不会如何花心思装模作样的维持做表面和平,尽管我们都曾经付出过一些努力,最终还是永远分开了。
我是一个逃兵之夜游篇——不管怎么说,我来到了这所学校,依然保持了在初中时的做风,只学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去图书馆借阅厚厚的书、去琴房刻苦练琴、去大街小巷的音像店寻找一部又一部的电影DVD,独来独往的做风不改,幸运的是没有人再因此而欺凌我。而我人生迄今为止的一次最任性妄为的冒险就发生在这一时期。
一天晚上,同宿舍的糖糖想逃夜出去会男友,查房的学生委员会的人22点熄灯走后她溜之大吉,可是当她独自溜到教学楼一处可以翻到外面去的围墙时却没趣的返回。原来是门卫的巡逻令她找不到机会翻墙。她便央求宿舍的女生陪她去学校的后山打算从那儿找其它路线翻出去。宿舍自然是没人愿意答应她的。但是我却自告奋勇,陪她去了。
一路躲避着巡逻的门卫到了后山,糖糖说让我回去。我笑着说山上有老虎干脆我陪你上山吧~她难以置信,说要是被老师逮到就全完了,两个人都会被记大过!
山上自然是没有老虎没有蛇也没有大灰狼,各类三流小说里描述的流氓色狼的突袭情景也没有发生。此刻已过凌晨,借助手电筒和月亮星星微弱的光线我们安静的拨开山上的杂草、小树丛、翻过山头,前方似乎有数不清的灌木,而夏日萤火虫的飞舞给夜晚增添了奇异的色彩。好像这条路无穷无尽,没有尽头。小心翼翼的从山上滑到山下,是一条小溪,居然还听到了鸭子的嘎嘎叫。爬上小溪对面的山坡时传来了阵阵犬吠声,我们依然镇定地从居民区快步跑过,将它们越来越大声的尖叫甩在身后。
成功的到了市区中心,糖糖去跟男友约会了,我独自在空旷街道上闲逛起来,踢石头、踢易拉罐踢任何可以踢得动的物体;恐吓到处奔跑觅食的老鼠、对着从房屋溜出来的各种猫咪发出“喵~喵~”“咪~呜~”声,我学猫叫声水平一流,不时的有大猫小猫回头好奇的张望然后在我的哈哈大笑中傲慢的踱步离去;绕着市区几条主要街道转了几圈后肚子饿得咕咕叫,遂溜去夜市摊点吃烧烤和米粉,可是却没有钱,运气很好找到位大叔帮忙垫付了,我一边吃一边和大叔侃大山,天上地下政治时事教育体育娱乐八卦等无一不侃,吃饱喝足后和大叔友好告别。睡意终于袭来,便跑到附近常去的网吧,找到个小沙发直接呼呼大睡。因为是常客老板不会下逐客令。天亮后我便返回学校教学楼的围墙,翻了进去溜回宿舍刷牙洗脸上课去。风平浪静,一切平安无事。
从此以后,我爱上了爬山,准确的说是迷恋上了这种挣脱束缚的感觉。学校对我们去校外的活动时间有严格规定,可惜没人会安分遵守。有人伪造班主任的批准条骗过门卫溜出去、有人伺机寻找翻越围墙的机会、有人装病装校外亲戚有请非得出去不可……我嫌麻烦,选择了爬山。反正具体路线都知道了,也不用别人再带路。虽然特别害怕山下居民区里凶悍警惕的大狗们,可是仍然不管不顾,非得离开学校去外面喘气不可。其实出去了我也不会做什么,恪守好孩子本色,除了上网吧上上网就是闲逛,或者去书店看书去音像店找电影,千辛万苦的溜出来却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可是却能抚平躁动不安定的心情,就是在这样的逃兵生活里,最后居然也能够顺利毕业了。
我是一个逃兵之为人师表篇——2006年毕业直至2011年的迄今为止,我成为了一名幼儿教师,却足足换了十五个幼儿园:
跳槽的频繁使我饱受非议,灰心丧气却无力改变,其实并不喜欢这份工作,可是没有别的技能只能将就做着,而且幼儿教师不用花费太多脑子心思,在工作上尽量带好孩子不出事随便上点课就OK,可以用很多别的假期赋闲时间看书看电影。由于这份不认真,我从来都是无所谓,对和同事相处的无所谓,对班级工作只付出一半努力。最糟糕的是,我常常会遇到很多困难,可是面对它们我却无一例外的学会了逃亡。老师欺负我,逃;领导批评我,逃;家长不满意,逃;孩子受伤,逃……连续两年,每到冬天不敢再去工作,而是躺在家里静静的“冬眠”,不是在反思而是等待来年春天唤醒我再次出发。
仔细想想,我离开每一个幼儿园的理由都挺……
G市A幼儿园 (2006.6):刚刚毕业出来实习,没有毕业证和教师工资低一个月后跑路。
Z市B幼儿园 C幼儿园 D幼儿园(2006.7.——10.) :在Z市水土不服,除了还是因为没有证件导致工资低外加幼儿园老板抠门小气最后黯然回乡,还被扣了一年的押金;
本城第E小学幼儿班 本城F幼儿园 (2006.10----2007.10):前者不要代课教师全部清退,后者是因为园长突然将托幼合并到我带的小班,我难以忍受托幼班仔仔的哭闹辞职;
L市G幼儿园 (2008.3.----4.)做了一个月后领工资时发现数目与事先说好的不一致,和老板拍桌子吵架后连夜打包走人;
N市H幼儿园 I 幼儿园 J幼儿园(2008.5.----11.) 第一个是老板转让,第二个是惧怕新老板会清退老员工于是害怕得自己先闪人,第三个园长是孕妇,经常无理取闹挑三拣四性格古怪,一个月后受不了辞职;
N市K幼儿园 L幼儿园 (2009.2.----11.)第一个是因为想在七月去北京旅行但园长不批假于是擅自离职。第二个是因为旧老板转让后和新老板水火不容,使我领悟到但凡幼儿园要转让一定要走人的真理,因为新老板始终无法容忍旧老板的员工。
G市O幼儿园 P学堂(2010.2----2011.1)第一个还是因为工资低勉强做完一个学期后走人;第二个是因为泄露了我要在来年回老家考取事业单位的计划被老板炒鱿鱼;
G市Q幼儿园 (2011.2.----6.)这次是因为要回老家考试所以辞职了。
真是不好意思,可能是年轻气盛,总以为自己还年轻,不怕,玩得起输得起,其实时间已经越来越少,接下来就是只争朝夕。最对不起的是孩子们,一个个多么的可爱,萝莉、正太,可是却没能够和他们一起长大,可是自私迷惘如我始终无法真正搞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一夜狂欢》的最后,Ringo放弃了自由自在的流浪生活,也许流浪得太久,也许它将会变成另外一种你想要逃避的生活。他回到了The Beatles的队伍中,继续努力的当鼓手,快乐地在舞台上敲着鼓,傻乎乎的甩头向歌迷微笑,仿佛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如从前般没心没肺的单纯、快乐。演出结束后,四个小伙子们没有休息,没有假期,在经纪人的不断催促下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乘坐飞机赶赴下一个演出地——A Hard Day’s Night 贯穿一生,工作永远没个完~~~
嗯,电影播放到这里也快结束了,继续往下听欢快的片尾曲,看着荧幕上四个无敌可爱的beatle boy做着各类只有照“大头贴”时才会做的傲娇表情。心里又重新快乐起来。不管怎么样,他们毕竟还是保持了终生的友情。 而我漫长的赋闲备考生活也将随考试的结束告一段落,接下来,就准备去祸害下一家幼儿园啦~~
只是不知道下一个幼儿园还有没有令我再当第十六次逃兵的机会?
2011.9.我考上了事业单位,生活有了安定的契机,以后再也不会逃避和逃跑了。
黑白片,对我来说一天的故事只是个串接作用,所以就零星的观看,非常享受里面披头士的音乐和60年代时髦女孩子的打扮和漂亮面孔,以及一小段一小段的美丽取景,一切看起来安稳美好。
摘自:[美]罗杰·伊伯特《伟大的电影》
在1964年9月上映时,《一夜狂欢》是一个成问题的电影,因为它采用了摇滚音乐片这样声名狼藉的形式。披头士乐队已经成了公众现象(七千万观众收看了有他们出场的“埃德·苏利文秀”),但他们还不是文化上的偶像。许多影评人去看了电影,也做好了屈尊俯就的准备,但却发现不能一笑置之:《一夜狂欢》是如此的欢快和新颖,即便是早期的影评也承认它很特别。三十多年之后,它既没有衰老也没有过时,不仅超越了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类型,甚至超越了摇滚乐本身。它是电影史上洋溢着生命活力的里程碑之一。
在1964年,我们眼中的“六十年代”其实还没有脱胎于五十年代的余烬。这部电影可能首次奏响了新时代的音符——也就是一开始乔治·哈里森的新十二弦吉他上弹出的和弦。影片里的中性打扮产生了巨大影响,成千上万的年轻人进入电影院时留着短发,随着电影的发展他们的头发开始长长,一直到七十年代前都没有再剪过。
从一开始,《一夜狂欢》就明显和那些以猫王及其模仿者为主角的摇滚音乐片不是一类。它聪明伶俐,无法无天,不把自己当回事。电影由理查德·莱斯特(Richard Lester)拍摄剪辑,震撼人心的黑白影像和半纪录片风格拍下了大男孩们生活中的一天。披头士成员的个性渗透其中,他们的俏皮话似乎并不把自己的星途放在眼里。在一个记者招待会上,有人问林戈:“你是个现代主义者(mod)还是个摇滚乐手(rocker)? ”他回答:“我是个笑话别人的人(mocker)。”
(关于译者这里mod与rocker的翻译我有点不同的看法。译者注释里解释了mod,也就是一种起源于英国伦敦的亚文化。其实rocker也是一种亚文化,且这两种亚文化之间有点水火不相容的气势。)
音乐方面,当五十年代摇滚的推动力日益稀薄的时候,披头士代表着一次突破和解放。电影里充满了不起的歌曲,比如《我应该更清楚》、《不能为我买到爱》、《我想成为你的男人》、《我爱的一切》、《能和你跳舞就很开心》、《她爱你》和包括片头曲在内的其他一些。列侬和麦卡特尼受斯塔尔一句话的启发,一夜之间写下了这些歌。
披头士明显缺乏管教。早于他们的摇滚明星都受过经理的训练,猫王像个乖孩子一样尽职尽责地在访谈里回答着问题。而披头士成员尽管有整齐划一的外表——差不多的发型和衣着——但他们用充满个性的对话颠覆了外表的相似,所以很容易认出约翰、保尔、乔治和林戈分别是谁。阿伦·欧文(Alun Owen)的剧本获得了奥斯卡奖提名,他在原稿中创作了许多短小的俏皮话,以防披头士们不会表演。但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于是阿伦又写了新的东西来发掘这种特质。它们才是一流的作品。
《一夜狂欢》所激发的最有力的品质就是自由,留长发只是其表面上的标志。隐藏在背后的主题是披头士不愿服从已经得到确立的类型。(关于“已经得到确立的类型”,可以参看五十年代保守的中产阶级传统价值观。)尽管他们的经理(诺曼·罗辛顿[Norman Rossington]饰)试图控制他们,尽管电视导演(维克托·斯皮奈蒂[Victor Spinetti]饰)对他们在现场直播节目里的即兴行为感到抓狂,披头士们还是我行我素。比如林戈陷入思绪中,离开演播室无目的乱逛,被他撂在身后的录音任务只得一直等着他回去。还有当大男孩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们在一大片开阔地里像小孩子一样跑来跑去。这一场面很有可能逐渐变成六十年代公园里那些恋爱集会(love-in)、自由集会(be-in)和其他行为艺术。
若一部电影有着惊人的原创性,其影响会波及许许多多的影片,以至于有时你很难看出最早的那部新在什么地方。戈达尔《筋疲力尽》(Breathless, 1960)里的跳接后来出现在几乎每一部电视广告里。特吕弗的《四百下》结尾处凝固的画面成了陈词滥调。理查德·莱斯特在《一夜狂欢》里的创新也变为耳熟能详的事物。但由于它的风格、主题和明星之间特别相称,这部电影并没有过时。片中洋溢着四个音乐家的兴奋之情,他们正玩得高兴,也很清楚自己处于创造力的巅峰时期。
1964年的电影比现在更温顺。好莱坞的大制作拥有上百人的拍摄班子和摩托车大小的米歇尔牌摄影机(Mitchell camera)。导演们使用传统的电影语法,有主镜头、交叉特写、插入镜头、二次定场镜头(re-establishing shots)、叠化和淡入淡出。演员被置于小心翼翼的构图之中。但秘密已经不小心泄露出来,约翰·卡萨维茨这样的导演开始拍貌似纪录片的剧情片。他们用轻便的16毫米摄影机,手提摄影,构图混乱,看起来就像从真实生活里截取的片段。
莱斯特在这一传统中汲取了营养。1959年他拍了《跑跑跳跳停停的电影》(The Running,Jumping and Standing Still Film),用了彼得·塞勒斯(Peter Sellers)和斯派克·米利甘(Spike Milligan)等演员。这部影片也是手提摄影,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看起来傻乎乎的,其中包含的精神影响了《一夜狂欢》。莱斯特之前拍过纪录片和电视广告。他可以迅速而潦草地完成工作,也知道自己非如此不可,因为他的预算只有五十万美金。
电影一开始,披头士在疯狂歌迷的追赶下试图登上一辆火车。莱斯特给这个段落带来惊人的能量:我们能感受到歌迷的歇斯底里和披头士的兴奋,配合着片头曲交叉剪辑在一起(第一次有电影在片头这么做),用来暗示歌曲和狂热的殷勤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其他的场景借鉴了同样的纪录片外观,很多镜头似乎都是即兴创作,尽管只有一小部分实际如此。
《一夜狂欢》里的技术并不是莱斯特的发明,但他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一套极具说服力的电影语法,影响了许多其他的影片。今天我们在电视上能看到快速剪接、手提摄影、在跑动中对移动对象的采访、快速交叉的对话片段、纪录动作下的音乐以及所有其他现代风格的商标,这些都是《一夜狂欢》的子孙后代。
电影的剪辑非常紧凑,几乎没有哪个瞬间放慢了速度。但尽管优秀的片段如此之多,还是很容易挑出最好的:披头士唱《她爱你》的那场音乐会。这是所有电影里最持久的高潮段落之一。披头士表演的时候,莱斯特明确地表现出他们乐在其中——演唱时面带微笑——并在他们和观众短暂的镜头之间交叉剪辑。大多数观众是女孩,她们在整首歌过程中一刻不停地尖叫、哭喊、跳上跳下、呼唤着他们最喜欢的成员的姓名。她们制造的疯狂是如此激情澎湃,以至于这么多年后仍有煽动性的力量。(我最喜欢的观众是那个眼泪汪汪的金发小姑娘。她在极度的喜悦中浑然忘我,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来,嘴里大声喊着“乔治!”)
披头士和《一夜狂欢》的纯真当然没法持久。等待着他们的是作为史上最流行乐队的巨大压力,和神秘的东方之间的调情,乐队的分道扬镳,六十年代以来毒品的副作用,还有约翰·列侬的死。披头士会经历一个漫长的夏季,一个幻想破灭的秋季和一个悲剧性的冬天。但是,春天的时光是多么可爱啊。它全都包含在一部电影里。
(周博群 译)
在1964年9月上映时,《一夜狂欢》是一个成问题的电影,因为它采用了摇滚音乐片这样声名狼藉的形式。披头士乐队已经成了公众现象(七千万观众收看了有他们出场的“埃德·苏利文秀”),但他们还不是文化上的偶像。许多影评人去看了电影,也做好了屈尊俯就的准备,但却发现不能一笑置之:《一夜狂欢》是如此的欢快和新颖,即便是早期的影评也承认它很特别。
三十多年之后,它既没有衰老也没有过时,不仅超越了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类型,甚至超越了摇滚乐本身。它是电影史上洋溢着生命活力的里程碑之一。 在1964年,我们眼中的“六十年代”其实还没有脱胎于五十年代的余烬。这部电影可能首次奏响了新时代的音符——也就是一开始乔治·哈里森的新十二弦吉他上弹出的和弦。影片里的中性打扮产生了巨大影响,成千上万的年轻人进入电影院时留着短发,随着电影的发展他们的头发开始长长,一直到七十年代前都没有再剪过。
从一开始,《一夜狂欢》就明显和那些以猫王及其模仿者为主角的摇滚音乐片不是一类。它聪明伶俐,无法无天,不把自己当回事。电影由理查德·莱斯特(Richard Lester)拍摄剪辑,震撼人心的黑白影像和半纪录片风格拍下了大男孩们生活中的一天。披头士成员的个性渗透其中,他们的俏皮话似乎并不把自己的星途放在眼里。在一个记者招待会上,有人问林戈:“你是个现代主义者(mod)[1]还是个摇滚乐手(rocker)?”他回答:“我是个笑话别人的人(mocker)。”
音乐方面,当五十年代摇滚的推动力日益稀薄的时候,披头士代表着一次突破和解放。电影里充满了不起的歌曲,比如《我应该更清楚》、《不能为我买到爱》、《我想成为你的男人》、《我爱的一切》、《能和你跳舞就很开心》、《她爱你》和包括片头曲在内的其他一些。列侬和麦卡特尼受斯塔尔一句话的启发,一夜之间写下了这些歌。
披头士明显缺乏管教。早于他们的摇滚明星都受过经理的训练,猫王像个乖孩子一样尽职尽责地在访谈里回答着问题。而披头士成员尽管有整齐划一的外表——差不多的发型和衣着——但他们用充满个性的对话颠覆了外表的相似,所以很容易认出约翰、保尔、乔治和林戈分别是谁。阿伦·欧文(Alun Owen)的剧本获得了奥斯卡奖提名,他在原稿中创作了许多短小的俏皮话,以防披头士们不会表演。但他们有种与生俱来的天赋,于是阿伦又写了新的东西来发掘这种特质。它们才是一流的作品。
《一夜狂欢》所激发的最有力的品质就是自由,留长发只是其表面上的标志。隐藏在背后的主题是披头士不愿服从已经得到确立的类型。(关于“已经得到确立的类型”,可以参看五十年代保守的中产阶级传统价值观。)尽管他们的经理(诺曼·罗辛顿[Norman Rossington]饰)试图控制他们,尽管电视导演(维克托·斯皮奈蒂[Victor Spinetti]饰)对他们在现场直播节目里的即兴行为感到抓狂,披头士们还是我行我素。比如林戈陷入思绪中,离开演播室无目的乱逛,被他撂在身后的录音任务只得一直等着他回去。还有当大男孩们从“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们在一大片开阔地里像小孩子一样跑来跑去。这一场面很有可能逐渐变成六十年代公园里那些恋爱集会(love-in)、自由集会(be-in)[2]和其他行为艺术。
若一部电影有着惊人的原创性,其影响会波及许许多多的影片,以至于有时你很难看出最早的那部新在什么地方。戈达尔《筋疲力尽》(Breathless,1960)里的跳接后来出现在几乎每一部电视广告里。特吕弗的《四百下》结尾处凝固的画面成了陈词滥调。理查德·莱斯特在《一夜狂欢》里的创新也变为耳熟能详的事物。但由于它的风格、主题和明星之间特别相称,这部电影并没有过时。片中洋溢着四个音乐家的兴奋之情,他们正玩得高兴,也很清楚自己处于创造力的巅峰时期。
1964年的电影比现在更温顺。好莱坞的大制作拥有上百人的拍摄班子和摩托车大小的米歇尔牌摄影机(Mitchell camera)。导演们使用传统的电影语法,有主镜头、交叉特写、插入镜头、二次定场镜头(re-establishing shots)、叠化和淡入淡出。演员被置于小心翼翼的构图之中。但秘密已经不小心泄露出来,约翰·卡萨维茨这样的导演开始拍貌似纪录片的剧情片。他们用轻便的16毫米摄影机,手提摄影,构图混乱,看起来就像从真实生活里截取的片段。 莱斯特在这一传统中汲取了营养。1959年他拍了《跑跑跳跳停停的电影》(The Running,Jumping and Standing Still Film),用了彼得·塞勒斯(Peter Sellers)和斯派克·米利甘(Spike Milligan)等演员。这部影片也是手提摄影,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看起来傻乎乎的,其中包含的精神影响了《一夜狂欢》。
莱斯特之前拍过纪录片和电视广告。他可以迅速而潦草地完成工作,也知道自己非如此不可,因为他的预算只有五十万美金。 电影一开始,披头士在疯狂歌迷的追赶下试图登上一辆火车。莱斯特给这个段落带来惊人的能量:我们能感受到歌迷的歇斯底里和披头士的兴奋,配合着片头曲交叉剪辑在一起(第一次有电影在片头这么做),用来暗示歌曲和狂热的殷勤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其他的场景借鉴了同样的纪录片外观,很多镜头似乎都是即兴创作,尽管只有一小部分实际如此。
《一夜狂欢》里的技术并不是莱斯特的发明,但他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一套极具说服力的电影语法,影响了许多其他的影片。今天我们在电视上能看到快速剪接、手提摄影、在跑动中对移动对象的采访、快速交叉的对话片段、纪录动作下的音乐以及所有其他现代风格的商标,这些都是《一夜狂欢》的子孙后代。 电影的剪辑非常紧凑,几乎没有哪个瞬间放慢了速度。但尽管优秀的片段如此之多,还是很容易挑出最好的:披头士唱《她爱你》的那场音乐会。这是所有电影里最持久的高潮段落之一。披头士表演的时候,莱斯特明确地表现出他们乐在其中——演唱时面带微笑——并在他们和观众短暂的镜头之间交叉剪辑。大多数观众是女孩,她们在整首歌过程中一刻不停地尖叫、哭喊、跳上跳下、呼唤着他们最喜欢的成员的姓名。她们制造的疯狂是如此激情澎湃,以至于这么多年后仍有煽动性的力量。(我最喜欢的观众是那个眼泪汪汪的金发小姑娘。她在极度的喜悦中浑然忘我,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来,嘴里大声喊着“乔治!”)
披头士和《一夜狂欢》的纯真当然没法持久。等待着他们的是作为史上最流行乐队的巨大压力,和神秘的东方之间的调情,乐队的分道扬镳,六十年代以来毒品的副作用,还有约翰·列侬的死。披头士会经历一个漫长的夏季,一个幻想破灭的秋季和一个悲剧性的冬天。但是,春天的时光是多么可爱啊。它全都包含在一部电影里。
考虑了一下还是不标纪录片了,明明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嘛,否则也不会提名奥叔的原本;亮点无数,大大超出预料,虽然四个萌物没啥演技可言,但剧本实在太强大了,从头笑到尾,加上牛逼的摄影,牛逼的音乐,实在没理由不献上五星!
A Hard Day's Night的电影成为摇滚电影的经典,教给整整一代年轻人反叛的原则,而这张专辑标志着甲壳虫的创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可以把它叫做“早期阶段的中期”吧
真是Beatles可爱的春天。联艺投资50万美元,根本没考虑票房收益,而是利用Beatles跟Capital唱片的合约漏洞,好在美国发行这部电影的原声。可没想到Richard Lester和Beatles瞎搞的《一夜狂欢》,首轮就卖了800万美元,成为当时投资回报最高的电影。联艺后来停止唱片业务,把这张专辑的版权卖回给Capital,又赚了一笔。
我依然很外貌协会的喜欢了乔治·哈里斯,这孩子后期的打扮太嬉皮了~~
#711 整个片的调调都好赞!粉嫩嫩的四个萌正太,截图截到我手酸了。搞怪卖萌唱歌泡妞就是本性啊,泡公主好水灵^ω^,江烈农真会恶作剧,george连拍无死角的帅,泡爷爷更能玩!演技最好的小ringo又被欺负了,中间还思考人生去了,你们太坏了又吐槽他身高还吐槽他鼻子。一遍一遍的看,太爱你们了!
虫团和一夜狂欢的纯真不会持久,未来的巨大压力,乐队成员的分道扬镳,毒品的副作用……以及,列侬的死。他们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夏季,一个幻想破灭的秋季,还有一个悲剧寒冷的冬季。不过,春天的时光多么可爱,它都在这部电影里了。
虽然我超爱paul,但显然ringo才是本片的主角——“你怎么没去上学?”“我是一个逃兵,我把学校开除了。”“那你怎么没去工作?”“哦我也是一个逃兵。”这段与河边逃学男孩的对话给这部电影的喜剧色彩添加了一层人生思考的意味。paul的爷爷也很抢戏,其他披头三除了唱歌卖萌加泡妞就没啥戏份了
13801 - 在听了N遍 The Beatles 的专辑《A Hard Day's Night》后,终于机缘巧合地初次来观看这部《一夜狂欢》:在还没有一首歌配一支MV的年代,他们用编排的剧情将一些歌曲串联起来拍摄成了音乐录影带式长片电影。
很不错的影片,值得去看
今天很糟糕,辗转奔波一场徒劳,极度心灰意冷时还要欺骗父母一切ok,挂掉电话的我站在陌生的大街上,沮丧、困顿、饥肠辘辘,我开始听Beatles,没曾想会如此治愈,我竟然又振作起来,简单到不可思议。Beatles的伟大在于以不可磨灭的方式留住了那快乐的十年,那是最好的时光。快乐是会传染的,thank you
真心觉得不错
很有创意啊,传说中的甲壳虫
MV连连看,但四个人都好萌好萌好萌好萌好萌好萌好萌!看不够听不够!到结束时候大家都一起唱起来了~~~ Happy Birthday Ringo! =3= (今天来看了这个感觉真好)
还蛮有趣的,值得一看
60年代的英国姑娘真好看。
美好的披头士年代,充满激情和青春飞扬。
那个美好时代,好想有时光机回去去看看
ringo太可爱了
每个人都好可爱好有趣啊,就算不是粉丝,也会被这部电影本身的活力和新颖打动吧。最后那场音乐会,他们唱着歌,脸上带着纯粹发自内心的笑容,观众们尖叫流泪,太美好。2016/3/13重看
#Prime Video# 剧情比较散,镜头剪辑水平飘忽,室内有些运镜很流畅,有些有些镜头很喜欢,感觉巴兹鲁赫曼的作品镜头感跟本作很像,但剪辑上的各种跳轴就有些不适了,歌曲好评而且很契合剧情但感觉英伦风格歌曲跟电影风格有些不契合。结尾几首歌转的太突然,不过用《I should have known better》收尾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