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此片无关爱情
我不喜欢的经典电影很多,之所以给这篇写影评是因为即使在批评的影评中也没一个说到心坎上。
“如此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对这句催人泪下的台词毫无所感,无非是因为没有体会出这种爱到底哪里“确切”。
影片的角色设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浪迹世界的杂志摄影师在一个生活闭塞的家庭妇女独自在家之际趁虚而入,发生了四日欢情。豆瓣上有人说这是有关情欲的电影,对此我深表赞同。两个人毫不熟悉的陌生人初见时那种着了魔般的吸引力只能是情欲,若是一定要和爱情划上等号或许是偷换概念。
影片的后半段反复强调着这是一种多么伟大多么难得的爱情,然而他们所作的是什么呢?两个人去桥上照相,吃吃晚饭唠唠嗑,洗个澡跳支舞,上了床,又吃了一顿满含醋意的早餐,爱情就发生了?我相信两个人若是坐下来促膝长谈四天四夜,是会发生爱情的。然而他们谈论的,有琐碎的婚姻生活,有男主为什么离婚,女主为什么远嫁到美国,却没有什么令人萌发爱意的默契。甚至在女主要求男主说说自己的童年时,他只是表示并没有这么多时间讲述自己的一生,然后再无下文。
站在女主的角度,我可以理解她为什么会爱上男主。因为她怀有去经历新鲜和刺激的欲望,却一辈子被困在这个乡下小镇,而男主却是周游四方的世界公民——这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她。女主从这个男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梦想,然后演化出了爱情。我想质疑的是这种爱情何至于如此伟大?要知道她爱的更像是一个少女梦的幻影,而不是那真真切切的一个人。
而至于男主,这个宣称自己从不孤独不需要某个特别的人,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女伴的旅行者,又何至于爱上一个已婚的乡下妇女?她有特别的智慧?和他默契的三观?吸引人的才情?都没有。但她有一副充满情欲的身体,以至于在他们发生关系之后我也全以为这只是段露水情缘。
然而男主满含热泪地说出了:“如此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我不得不憋着一口气相信了他居然真的爱她。但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我就在这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错过了女主满屏泪水中的暗示:嘿,现在到伤感的地方了。
这平淡乡村生活的平淡相遇不是不能酝酿爱情,但是短短四日,却无法酝酿出有理性的爱情(如果是在凶猛激烈以命相抵的泰坦尼克号上,那么一切倒是可理喻了)。有人说爱情就是缺乏理性,正如有的人说不上来他到底喜欢那人的什么,但就是喜欢。我却觉得这是危险的昏聩。当你不知道你喜欢他哪里时,控制你的就是脑内分泌的大量多巴胺和内啡肽,是蠢蠢欲动的基因叫嚣着要和他的基因生育后代。这些就是情欲——它是爱情的子宫,是爱情的伴侣,但不是爱情。
我不认同男女主角之间有如此伟大的爱情,在后半段,女主角在逃离和留恋家庭的纠结之际。我看到的是一个被禁锢已久的人,面对敞开的大门也不敢走出,像一只在笼中待得太久已不会飞翔的鸟儿。天秤上的两边一方是自由的新生活,一方是孩子和家庭,二者都有美好之处,但后者实在有太多无奈和压力。
我认为全片最催人泪下的台词是这一句:
“当女人做出选择,去结婚和有孩子,在某方面,她的生命开始了,另一方面,她的生命却停止了。”
这是一部可以让人思考婚姻制度甚至女权的影片。难怪当年影片上映后各国的离婚率都激增了几个百分点。在离婚的表象之后,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世上会出现这么多乏味的婚姻?如果婚姻的本质就是乏味,那有何必对它充满向往敬畏有加?然而这确实是一项社会的维稳制度,虽然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感情生活。我认为以三五年为一次期限的合同式婚姻,显然比所谓的终身有效更加合理。然而这不是可以在几十年中改变的事,无怪恐婚族和不婚族越来越多。
至于女性在家庭中的生育和抚养职能,还有女性自身追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有许多人讨论过,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我在这部影片中看到的矛盾和女性悲剧多于爱情,它带给我一种无奈的辛酸。虽然,有一些情感,在未身为人母时或许无法体会也不该妄加揣度,但看到女主角最后在家庭的琐碎中感到幸福时,我还是会怀疑这是否是某种斯德哥尔摩式的自欺。
我始终认为她爱的不是某个人,是在年少时就错失的美国,一个生机勃勃、新鲜刺激的世界。
2 ) 我们不能拒绝一朵昙花的意外开放
博尔赫斯把故事分为四大类:二个人的爱情故事,三个人的爱情故事,争权夺利的故事,还有,一个人旅行的故事。
这种分法,真是很有意思。我好像看见这位盲眼的老人,举起裁纸刀捅破了纸张,把生活也切成了四牙。生活和故事,又有什么区别呢,分分秒秒流逝的时间,都流向未知的情节。就未知而言,我以为应该首推一个人的旅行。爱情,争斗,二人也罢,三人也罢,一群人也罢,别说看大街上的夫妻吵架,报纸上的奸杀﹑情杀,生活中的副科长陷害科长,就是看电视剧你也看腻了,古人﹑今人全都一个样,俗套得很。一个人上路就单纯了,带着包裹和车票,想去哪儿去哪儿,多好。满眼都是陌生的风景,和陌生的人,你不用理睬谁,应酬谁,想做什么做什么,一个人只有在旅途中,他才成为他自己。
然而,事情的真相也许是恰恰相反的,几乎每一个单身的旅行者,都渴望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旅途中。没有事情,哪有故事呢?事情就是奇遇,奇遇中的奇遇,大概就是艳遇吧。生活在别处,走向别处,就是走向一种未知的新生活。有一次我偶到外地开会,见到一位走南闯北的老兄,饭桌子上神侃海侃,全是他旅途中的奇遇和艳遇,把满桌子的人,听得一愣二愣,满眼都写着两个字,是嫉妒。这位老兄面色黧黑,嗓音沙哑,流露出淡淡的倦怠,据说正属于那种“杀手级”的家伙,他的故事,散播在一个个车站﹑码头﹑航空港。看见一个让他动心的伊人,或者是伊人的背影,三言两语的答话,就造成一次戏剧性的邂逅,就像夜雨润物,瓜熟蒂落。而后各奔前程,邂逅的艳遇,成为收藏的记忆。同饭桌的一位男人问他,你不怕留下什么麻烦吗?他很酷地一笑,说,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经飞过。另一位女性听了,叹息一声,说,唉,我都要晕了。
他最难忘的一件往事,发生在峨眉山的九老洞前。那天是春天,那时是傍晚,天突然暗了,还下起了微雨,他冷得发抖,跑进洞口去躲避。然而,那儿早已经有了另一个人。当然,那是一个女人了,不然,艳遇如何是艳遇?然而不然,这一回不是艳遇了。那个女人正在感冒发烧,全身滚烫,却冷得牙齿打架。她说和自己的同伴走失了,山高路远坑深,喊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她觉得自己只有等死了。他以旅行家的镇静,安抚着她,也拥抱着她。她太需要安抚了,也太需要温暖了。他和她相拥相偎,给她讲了很多化险为夷的故事,当然,都是他的故事。他随身带着一套心爱的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当然,也可能只是这漫长小说中的某一本。他把书页撕下来,一页页地烧了。火苗跳跃着,如同一根根敏感而滚烫的指头,带给他们温暖,也苏醒了他的欲望。但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当书烧完的时候,救援队循着火光赶来了。就是这样,他在饭桌上喝干最后一杯酒,他说,我自己都感动得要哭了。
大家都沉默了。后来大家都在说,什么都叫你遇上了,我们怎么都没有戏?他疲倦地笑着,什么都不说。他送给我一个软盘,说所有的记忆都藏在里边呢。
后来,我在家里打开软盘,上面却只有一句话:“一切都是梦想,因为旅途总是孤单的。”
在哑然失笑之后,我们都很容易把这软盘扔到一边去。然而,扔不下的,却依然是梦想,梦想在我们未知的旅途中,有一次铭心刻骨的邂逅。因为我们必须要经历一次邂逅,才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惊喜,什么是真正的悲伤。就像一棵树,它必须凿下一道斧头的印痕,才会变得结实、高大,才能散发出内部的气味,那种让人难过的芬芳。在梦想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小说家;而真正的小说家,是把我们的梦想当作潜在的素材,用来编造浪漫、唏嘘的邂逅。
二
邂逅的爱情故事,这二十年最畅销的,莫过于罗伯特·沃勒的《廊桥遗梦》了。 2003年10月8日早晨,秋光正好,爱荷华州一间农场的木屋起了火,弄得全世界媒体都在忙乱中作了报道,这让成千上万的《廊桥》迷都把心紧了一紧,因为同名电影正是在这间房屋中拍摄的。电影公映后,这屋子被美称为“弗朗西丝卡木屋”,和爱州的多处廊桥一起,都成了旅游者的必经地。由此可见,这部小说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我是去年底才在小摊上买到《廊桥遗梦》的,距第一波“廊桥热”已过去十年了。当初为什么没读的原因,现在已忘了,大概是有点莫名的醋意和排斥吧。那天把书捏在手里,感觉是极薄的一小册,加上序言也才八万字,简直不敢相信它在读者心中折腾过那么大波澜。也许在这个缺乏浪漫的年代,浪漫正是它走红的通行证。浪漫的爱情,总是意味着旅途与邂逅,而《廊桥遗梦》就是一个远游天下的男人和一个居家主妇的故事,包含了浪漫所需的所有重要的元素。在读小说前,我是看过电影的,不喜欢伊斯特伍德扮演的金凯,夸张的沧桑和深沉,有一些做秀,却喜欢他的小卡车,车比人酷,有点呆笨、破旧,却自有翻山越岭的气派。有一阵,我特别想弄到这样一台车,四方去走走。弗朗西丝卡是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的,我喜欢她所有的角色,这片子当然不例外,有北美内陆妇女的朴素、憔悴和美丽,却藏着一颗意大利少女不甘寂寞的拉丁心。她在与金凯的邂逅中欢喜时,我也在笑;当她为短暂的聚散而哭泣时,我也在难受。这其实是一个挺俗套的故事,而我不是一个很有心肺的人,却还是被它打动了。一种讲故事的方式之所以成俗套,并能一直讲下去,不能不承认,俗套其实是非常有力量:因为我们都是俗世中的人。
当然,因为是俗套的故事,当金凯开车向弗朗西丝卡的木屋驶去时,我们已经知道结果了,那就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邂逅的故事,都是以相见恨晚开始,以天各一方结束。感人至深的,是那些精微的细节,一瞥、一笑、一个小动作,让弗朗西丝卡发木的内心和身体,都重新敏感起来,有气力、有激情,会发嗲。在为金凯带路去廊桥的路上,她说“向右转”,这给了她一个看一眼他侧面的机会。他替她点烟的一刹那,她的手碰了他的手,感觉到他手的温暖和手背上细小的汗毛。她还观察到,他的左腕戴着一只外表很复杂的手表,右腕戴着一只花纹细致的银手镯,而且她在想,这银手镯该用擦银粉好好上上光了。但她随即责备自己,这种鸡毛蒜皮的小镇习气,正是自己多年来在反抗的啊。她不知道,她正一点点从农夫之妻,被唤醒,回到当初那个学习比较文学的大学生。抽着烟,她向这个陌生的男人承认,“这不是我少女时梦想的地方。”少女时梦想的地方在哪里?只有少女成了脸上有风霜的妇人才能弄清楚,那地方其实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人,就如坐在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对面的流浪摄影师,罗伯特·金凯。天可怜见,她终于在凋零之前,见到了这个人。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几天,除去相识,试探,接近,两情相悦的时间其实就更短。然而,这已经够回忆一辈子了,弗朗西丝卡没想到自己枯萎的身子还那么感性,储存着激情。他要带她走,去天涯海角;这正是她所向往的,她愿意跟他去任何的地方。然而她不能够去,因为她还有家庭:丈夫和儿女。她丈夫是一个好男人,憨厚,重实际,不幻想,也不解风情,就象《水浒》里潘金莲的丈夫武大郎、《死水微澜》中邓幺姑的丈夫蔡傻子、《包法利夫人》中爱玛的丈夫查理,然而,她却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她有责任感,是朴素、坚韧的草根阶层中的一员,她不能跟他走,她走了会毁了她丈夫。金凯也是一个好男人,他不会胁迫她,而只会尊重她,如她所说,“假如你把我抱起来放进你的卡车,强迫我跟你走,我不会有半句怨言。但是我想你不会这么做。因为你太敏感,太知道我的感情了。”唯其如此,这一场邂逅才不仅仅是一场云雨,癫狂的,邋遢的,汗腻腻,回想起来会反胃。最后分手那场戏,电影比小说更精彩,小说把弗朗西丝卡的悲哀统统写出来,而梅丽尔·斯特里普只用她的眼睛和手,就表达了压抑的千言万语。雾气沉沉,雨水淅沥,金凯的小卡车在十字街头挡在弗朗西丝卡夫妇的车前面,他在最后无声地请求她。她的手放在车门的把手上,拧开了,又拉上……丈夫不停摁响喇叭,声声催促。喇叭尖锐刺耳,像刀子割出疼痛。她只要跨出去,几步之外,就是她自少女起梦想的生活……但她还是把自己留了下来了。当小卡车终于在泥泞中远去,她泪水滚滚而下,而她注定要陪伴一生的丈夫,却憨憨的,浑然不觉。她死的时候六十七岁,在他之后,再没过任何艳遇。他也一样,整个后半生都在怀念她夏天般的气息,没有别的女人。
俗套的爱情故事都有完美的结局。两人私奔,过上童话般的生活,恩爱至死,这是一种俗套,却俗得发腻。《廊桥遗梦》的完美,在于它的无法实现;实现的,是无穷尽的怀念。怀念,成了一个干净得不染尘土的完美的愿望。被这本书打动的人,大多不会相信世间真有这样的男女,但都会认定,这愿望的确是真实不欺的。
三
桥似乎在是邂逅发生最佳的地点。除了麦迪逊县的廊桥,中国西湖的断桥、英国伦敦的滑铁卢桥……都有过让人难忘的故事。桥把两个彼岸世界的沟通,压缩成了狭窄的通道,桥上的道路,就成了一扇更为狭窄的小门。这儿常常车水马龙,行人步履匆匆,头碰头的时候,脸对脸的时候,都是麻木和茫然,目光从对方的肩头滑过去,滑向茫然的深处了,即便有多少的邂逅,也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滑走了。真正的邂逅发生在傍晚,或者是雨天,两个世界都平静了,两个人的心情却无端地不安宁了。一般来说,桥上有风,也许还有一点儿雾,他们在桥上走着,或许一个在赶着回家,一个在懒懒地信步,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撞了一下,要在平时,撞了也就撞了,现在却在相互打量;也可能已经擦肩而过,却不期然地相互回了回头……这就是一个邂逅的开始吧,有一些模式化,却正吻合了我们对邂逅的期待。
然而,仅有回头一望是不够的。桥上的邂逅,最经典的也许是《魂断蓝桥》这部片子了,在邂逅的后面,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这就是战争。战争是邂逅的粘合剂,把两个陌生男女的命运,猝不及防地粘合在了一起。战争是恐怖的,而战争片却总是制造玫瑰色的梦,虽然结局无一例外是破碎。一个更有趣的现象是,和平年代的战争片比战争年代更风行:人类离不开对战争的观赏,就像离不开世界杯足球的狂欢,离不开对邂逅焦灼的期待。在一部战争电影中,平庸的人生突然被掷上了巅峰;庸庸碌碌的生活,一下子出现了激烈的对抗;时间被打破了,习惯被打破了,每天面面相对的人,竟然彼此生离死别。以战争为背景的邂逅,没有不是光彩逼人的。洛伊上尉在防空洞里对初逢的玛拉小姐说了一句经典的话,“战争让我们面对未知。”玛拉回了一句同样经典的话,“难道和平就不让我们面对未知吗?”这是《魂断蓝桥》中第一次经典的对白,可惜很多人都忘了。很多人记住的,是洛伊在雨中来看望玛拉,因为他忽然忘记了她是什么模样;他还在雨中向她求婚,而她说,“你疯了……”多少男人在为这句话陶醉啊,仿佛玛拉就是对自己说的;也有多少女人在流泪啊,多想自己也有一个好男人,让自己去对他说他疯了。但是这所有美好、浪漫、感伤的故事都结束了,谁都没有想到一切会是这样。就连在理论上知道“未知”的洛伊,也没有能够成为一个“先知”。玛拉失去了洛伊,然后洛伊又重新回来,对于他,只是一个死去活来的奇迹,他可以是什么都没有失去;对于玛拉,失去了洛伊就埋葬了一切,贞操和尊严,希望和未来。后来就是毁灭,毁灭爱情,继而毁灭了生命。她没有责怪谁,她哪知道去责怪谁呢,只能责怪命运,偶然误报的那条消息,还有自己不争气的晕厥。她没有责怪战争,因为影片甚至都没有展现一个战争的画面,只有敌机呼啸而过的声音,给浪漫布下了一道战争的阴影。但是这道阴影实际成了这部影片的主角,因为它操纵了男女主人公的人生。他们原来都是平庸的人物,即便洛伊是贵族子弟,但是英国贵族多如牛毛;就算玛拉是芭蕾舞演员,可她可怜得不能和男人眉目传情。战争来了,其实就是敌机来临的警报,就把两个人萍水相逢在防空洞中。因为有战争在催赶,他们才能跟闪电似地相爱、订婚,并且错过了结婚。战争把你不能得到的,不配得到的,慷慨地给了你,再把它连同你的生命收回去。战争不让人类按常理出牌,不按理性思维,因为一切都是异常的。我们常常听到对异常或者意外的一个最好解释,“哦,亲爱的,这是战争时期……”这句话温和但又蛮横,那么说明一切,而且不容置疑。
“战争”是继“责任”之后,关于邂逅的另一个关键词。责任是自我的牺牲,是放弃伸手可及的爱或梦,把自己留在孤独、寂寞、思念中,让余生长满荒草、开满野花,无法诉说的凄苦,都和泪吞下去。而战争是伴随家国之痛,直截了当的生死之恨,绚丽繁华的生命如樱花突如其来地盛开,而后一阵风过,转瞬就零落成尘,来不及怀念、也没有时间寂寞,因为连肉体都被毁灭得干干净净:当玛拉在滑铁卢桥上一头撞车自尽时,她和罗伊之间两情相悦的时间,也就几天,和弗朗西丝卡与金凯没有两样。小说或电影中的战争把邂逅高度地美丽和残忍了,欢乐与痛苦无限地放大,惊魂一瞥的邂逅带到了我们每一个人的面前,我们每一个人似乎都以为自己可以成为故事的主角,从未实现的激情,让我们为别人的悲欢离合而潸然动容。
四
邂逅似乎总和桥有关,而船是漂泊的桥,因而有很多邂逅也发生在船上。船把许多不相干的人,装在一个小而流动的空间里,从一个码头运载到另一个更远的码头。船的航行是缓慢的,这就决定了船上的邂逅有着水样的缠绵、神秘,甚至不可思议。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失恋的年轻电报员弗洛伦蒂诺·阿里沙乘船去遥远的小镇供职,在漫长而炎热的航程中,他思念着情人,发誓要为她保持童贞。然而,有一天夜晚他上厕所时,却被一个女人鹰爪似的手揪进了一间舱房,脸朝上按倒在床上,随即被夺去了他引以为荣的童身。他没有看清她的长相,也不知道她的年龄,只记住了她喘出的粗气,和一句严厉的话:“现在,您走吧!忘掉它!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这次邂逅是一次性的袭击,它的成功来自连细节都考虑周到的计划。它的神秘之处在于,她要他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而实际的情形是,在性的高潮中,他有了一个难以相信的发现,这个发现连他自己都想拒绝接受,那就是对情人的幻想之爱,可以用现实的情欲来代替。此后,阿里沙在由此到老的岁月里,他一直在捕猎各种各样的女人,用来作为情人的替代品,却终生保持着自由,不结婚,以求在最后的时日迎娶自己梦中的新娘。这条线索构成了整部小说主要的情节,而转折点仅仅是一次突如其来而又转瞬即逝的邂逅,仿佛劫持或者是强奸。加西亚·马尔克斯也许是要告诉我们:人的命运,就是这样被偶然改变的。而邂逅是偶然中的偶然;阿里沙的被袭,则带着恶毒的快感,因为它击中了他隐秘的愿望:闸门打开,他成了一个放纵的浪子。
浦宁也写过一篇跟船有关的邂逅小说,我以为这是他写得最节制的爱情故事,叫做《一束令人头晕目眩的阳光》。准确一点说,邂逅发生在船上,而实现它却是在一家老式的无名旅馆里。旅馆,对于旅行者来说,正是另一种意义上停泊的船。船在伏尔加河上航行,黄昏时靠向一座对他们俩来说都是陌生的小城。他是年轻、健康、挺拔的中尉;而她有丈夫、儿子,现在只身一人,从南方度假回来,黑黝黝的皮肤、薄薄粗麻布衣裙下的身体,都散发着阳光的气味。在这个多情的季节、时辰,他们彼此对对方想入非非。在一阵压抑的激情驱使下,他们下了船,坐着马车,沉默不语地辗过绵软、厚实的尘土,疾驰到了旅馆,进了房间。这一夜销魂荡魄,“在许多岁月之后,他们仍不能忘怀这一时刻,无论是他还是她,在自己的一生中,他们再也没有这种感受了。”然而良宵苦短,转眼就是天亮。她先走了,并要他搭乘下一班船。她没有留下姓名、邮址和任何可能重逢的机会。对这一次邂逅,她的解释是,“这是我一时的迷误……或者正确地说,仿佛有一束强烈的阳光,使我们俩都头晕目眩,心灵陶醉了。”说得很诗意,也就很轻松、很洒脱。
中尉果然也就怀着一种洒脱的心情,把她送到码头、送上了船。他回旅馆的时候,显得毫无牵挂,轻松愉快。然而,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地改变了,这个房间曾经充满了她的举止、声音,而现在被子还乱乱的,但她却将永远不会出现了。想到这一点,他心如死灰。他骂自己真见鬼,无非就是一束把人照得头晕目眩的阳光而已,这算不了什么。为了打发时间,他到城里去转转,集市上装黄瓜的车子,崭新的罐子、钵子,牲口的新粪,还有一串串的吆喝,都让他觉得愚蠢和烦躁。后来,他回到旅馆,喝伏特加、吃腌得淡淡的茴香小黄瓜,告诉自己无限的幸福和巨大的欢乐无所不在。但同时,他却五内俱焚,想着倘若再和她能共度一日,明天就死也是值得。他迅速跑到邮局去给她发报,可他可怜地发现,自己连发向哪儿、发给谁都不知道。他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蹒跚,看到的一切大大小小的东西,都让他联想到永远失去的那个女人。再次躺回到旅馆的床上,泪水不停地滚下。后来他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夕阳金黄了,而昨晚和今晨的种种悲欢,都宛若十年前的悲欢了。他终于在夜色中上了船,坐在甲板的凉棚下,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十岁。故事到这儿就完了。
他为什么会老了十岁呢?浦宁没有说。大概是年轻的中尉透支了十年之情吧。或者是一日长于十年,他用这一天的时间,看透了需要用十年修炼才能明白的道理。那又是什么道理呢?浦宁依然没有说。我猜测,道理就是邂逅的爱情,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无论是弗朗西丝卡和金凯的关乎全部身心,还是阿里沙之于袭击者、中尉之于无名妇人的完全不要心灵,都是致命的一击,让你从此带着一个不能愈合的伤口,变为另外的一个人。
五
讲故事的人,小说家或者电影的编导,都在用千百个方式告诉天下远游客一个共同的结论,在一个经典的邂逅里,同时包括了聚和散。古人说,聚散有时。但真的是有时了,那还说什么邂逅呢?邂逅中包括了聚、散,却是无时,无故,而且无缘。贾宝玉是喜聚不喜散,散了总想方设法还是要聚。而林黛玉是喜散不喜聚,因为聚了总归还是要散。古人又说,世界上没有不散的筵席。贾宝玉是崇尚盛宴的繁华,而林黛玉却一眼看到了繁华后边的清冷。也就是说,邂逅的故事无论怎么讲述,都注定要从喜不自禁,走到低回婉转。邂逅的快乐是出其不意的,因为快,所以很快就失去;而邂逅的怅然是绵绵不绝的,因为始料不及,所以丝丝缕缕。但尽管如此,又有谁愿意拒绝邂逅呢?就像我们不能拒绝一朵昙花的意外开放。
文/何大草
发表于《江南》2005年5期
原名《为天下远游客》
3 ) 罗伯特金凯去世后寄给弗朗西斯卡的信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时能收到此信,总是在我去世以后。我现已六十五岁,我们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当我进入你的小巷问路之时。
我把宝押在这个包裹不会拢乱你的生活上。我实在无法忍受让这些相机躺在相机店的二手货橱窗里,或是转入陌生人之手。等它们到你手里时已是相当破旧了,可是我没有别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给你,让你冒风险,很抱歉。
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几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谋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为了抵挡给你打电话或来找你的诱惑,而事实上只要我醒着,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这种诱惑。多少次,我对自己说:“去它的吧,我这就去依阿华温特塞特,不惜一切代价要把弗朗西丝卡带走。”
可是我记得你的话,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怀疑有多少男人曾做过这样艰难的事。
我于一九七五年离开以后的摄影生涯就致力于拍摄我自己挑选的对象,有机会时就在当地或者本地区找点事做,一次只外出几天经济比较困难,不过还过得去,我总是过得去的。
我的许多作品都是围绕着皮吉特海湾。我喜欢这样。似乎人老了就转向水。
对了,我现在有一条狗,一条金色的猎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数时间都伴我旅行,脑袋伸到窗外,寻找捕捉对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缅因州阿卡迪亚国家公园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来,跌断了踝骨,项链和圆牌一起给跌断了,幸亏是落在近处,我又找到了,请一位珠宝商修复了项链。
我心已蒙上了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在你之前有过几个女人在你之后一个也没有,我并没有要发誓要保持独身,只是不感兴趣。
我有一次观察过一只加拿大鹅,它的伴侣被猎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鹅的伴侣是从一而终的。那雄鹅成天围着池塘转,日复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它,它还在寻觅。这一比喻太浅露了,不够文学味儿,可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雾蒙蒙的早晨,或是午后太阳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动时,我常试图想象你在哪里,在做什么。没什么复杂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园子里去,坐在前廊的秋千上,站在你厨房洗涤池前之类的事。
我样样都记得:你的气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紧贴我身上的皮肤的手感还有在我爱着你时你说悄悄话的声音。
罗伯特。潘。华伦用过一句话:“一个似乎为上帝所遗弃的世界。”说得好,很接近我有时的感觉。但我不能总是这样生活。当这些感觉太强烈时,我就给哈里装车,与大路共处几天。
我不喜欢自怜自艾。我不是这种人。而且大多数时候我不是这种感觉。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两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么,总之那平衡与秩序的大系统是不承认地球上的时间的。对宇宙来说,四天与四兆光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但是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所有我能记起的一切哲学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时,每刻,在我头脑深处是时间残忍的悲号,那永不能与你相聚的时间。
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地爱你,直到永远。
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给哈里装了一个新引擎,它现在挺好。
4 ) 王小波: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嫖娼,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
5 ) 自由和责任
我有时候在想自己是不是太过于脱离大众口味了,当我在“燃情岁月”的评价上摁下2颗星的时候,当我一次又一次克制自己想要关掉“廊桥遗梦”的时候。看到评论中,“无法抑制的泪水”,“撕心裂肺的美”。。。我有点茫然,开始审视自己的三观,因为我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触动灵魂或者心灵的地方。
其实觉得这个片子和燃情岁月挺像的,其实探讨的是同一种东西,当自由和责任对立的时候我们应该选择什么?不同的是,燃情的二哥选择了放逐,无奈的主妇选择了责任。可是奇怪的是,最后大家都是哗啦哗啦的。。。你们到底认同的是什么呢?
我还没有经历过爱情,所以可能有人会说“你写这个影评的时候估计还没拍拖过吧?肯定没结婚吧?
你知道婚姻是什么爱情是什么吗?不知道是什么口口声声说什么这不是爱情,说什么恶心呢?
不懂装懂的人最恶心!
自以为是的人最恶心!
”
FROM: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1298173/
其实谁知道什么是爱情,“爱情就像是鬼魂,大家都在说,可是谁也没真正的见过”。或许现在不懂的东西以后会懂,我看了和我一样的差评,也看了很多人写的好评。为什么要跑去骂人呢?你喜欢的东西为什么也需要别人完全认同呢?8.2的评分足以说明你有很多的拥护者,可是为什么连少数的不认同也要排挤呢?你们一方面在宣扬自由,可是同时却在扼杀别人的自由。。。。这种双重标准,我能再说一句,真是奇怪啊
扯回来说这部片子,我为什么会给那么低的评价。其实我很喜欢斯特里普,也觉得这个片子其实她演的很好,一星给她!主妇面对突如其来的爱情,内心的恐惧,担忧,挣扎,矛盾,期待,痛苦,她都表达的很好。那些不经意的小动作,把女主的情绪都完整的表现或者暴露出来。车里不经意的触碰;桥上小女生似的偷窥;二楼房间不经意的瞥见男主裸露的上身随后的紧张,好奇;再次见面紧握的双手...我想她在见到罗伯特那一瞬间就已经“情不自禁”了,剩下的只是不停的挣扎和斗争。片子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我不认同的是这种价值观,其实我也不知道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只能觉得生活太过于残酷让他们这样相遇。
与身体的出轨相比,我认为精神出轨才是更为严重的问题。而对于女主的老公来说,所遭遇的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出轨,而且居然没几个人同情他。。。大家一致颂扬爱情和女主的牺牲,似乎认为女主留下来就是对老公最大的仁慈了。我实在很好奇,当弗朗西斯卡听到他最后的那句话“我知道你曾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有帮你实现。我非常爱你”她心里在想什么呢?会有愧疚吗?会有歉意吗?如果弗朗西斯卡没有主动,如果他们没有发生关系,他们还会出现所谓的爱情吗?一个人没有实现梦想的不满一定要以这种方式宣泄和补偿吗?那么弗朗西斯卡的梦想到底是什么?她那颗不安的心带她远离家乡却到达了一片更加寂静的土地,她是不安于寂寞的,她是不安于平静的,她需要新鲜感,她需要好奇心,她需要有些东西可以给每天的生活带来兴奋剂,可是一定要是这种方式吗?
弗朗西斯卡和她老公之间有没有爱情?当她义无反顾的跨过遥远的距离来到这片土地除了想要脱离原有的平静还有没有别的东西?这么确切的爱,一生真的只有一次吗?如果故事发生在意大利,如果罗伯特是她现在的丈夫,其实也可以出现相同的曲调。当爱情夹杂着太多生活的琐碎,当梦想被柴米油盐埋没,你们就认为那曾经的美好已经不是爱情,那曾经的悸动已经不是梦想?其实,有时候你最好能想清楚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并且不要自私的把任性的欲望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从来不认为追求自由有什么不对,只要你真正理解了什么是自由,以及明确那是否是你想要的自由。。。
6 ) 瞬间至永恒
电影有没有可能超越文字?把一本通俗流行小报文学烂书变成一部经典电影,伊斯特伍德做到了,这部电影就是<廊桥遗梦>
我看的那本小书,用的是电影海报做封面,情节早就忘却了,语言的小报文学感,至今犹存,我记得当时我掷书大笑:哈哈,美国也有这种书呀!
伊斯特伍德执导,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这部电影,却看得人欲罢不能,久久难忘。
他们硬是把一个通俗的伤感言情故事升华为理想与责任热情与幻灭的高度。
年纪渐长,你就会逐渐产生人生的幻灭感,感到恐慌,对平凡的生活产生焦虑,有种『人生终将一事无成的恐惧』,据说,年纪再大点儿,连这种恐惧也会消失,就变得麻木、混吃等死了。
故事就发生在女主角从恐惧到麻木的间隙,一切美好都是从桥头上的一个玩笑开始的,她经历了人生中美好的四日和持续了后半生的绵绵不绝的隐秘爱情。
她来自意大利,二战结束时,多少美丽可爱的意大利姑娘因为自己编织的少女梦幻,跟随粗犷的美国大兵远嫁美国,等待她们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农场、牛圈、大型拖拉机,一日三餐,子孙绕膝.....孩子们的生活在展开,她的生命在枯萎。
电影中的厨房,大多在表现女主角枯燥的生活和绝望的人生,比如在《革命之路》里,温斯莱特仔细的切土豆洋葱,旁边是滋滋冒烟儿的煎牛排,然后她仔细的洗刷大大小小的盘子,这样的场景就是大部分的人生,周而复始,很少令人感到温馨而是令人感到绝望,又如在《东京铁塔》里,甜蜜满怀的女主角煮了食物却等不来情郎后的怒火万丈,像《美味关系》和《浓情巧克力》这样的厨房浪漫是非常少见的,以至于看上去如梦幻一般不真实,仿佛只能存在于想象当中。
美国小镇的红土,斯特里普的红色皮肤以及夏末的夕阳,浓郁燥热的色调营造一种被无聊生活炙烤的焦虑与不安。这时国家地理摄影师出现了,就像一只蝴蝶飞进她的窗口,而他又是如此的粗犷又不失绅士风度,儒雅风流彬彬有礼,他很绅士的在桥下采了一束花送给她,感谢她的帮助,爱情使人变成天才、灵光乍现,她开玩笑说:那花是有毒的,然后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开心的大笑,瞬间回到了梦幻的少女时代。
她有着大部分女孩少女时代会做的梦:有个武士踩着七彩祥云带她去周游世界,去经历丰富多彩的人生,数不清的惊险刺激、浪漫与温情。这样的梦做上一生都不会醒,她们相爱了,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虽然爱情只有短短四日,但却是如此完整的包含了爱情里所有的贪欲嗔念和痴狂,她们做饭、做爱、做倾心之谈,她因为他可能根本不存在的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女友而醋意横生大发雷霆。她担心相爱容易相处难。她担心他只是一时的心动而不会永远的爱她。。。。。
那个上升时期的美国,新教伦理统治下的小镇,通奸与偷情需要面对巨大舆论压力,几乎会毁掉她和亲人的人生。然而她惧怕的并不是这些,但念及家庭她还是放弃了私奔,最后的烛光晚餐,就要分东西,明天不再有关系。。。。
她冷静的迎回丈夫和孩子,就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大雨中,摄影师等着她最后的决定,她握着车门把手都握红了。。。。。。摄影师绝望的上车,飞驰而去,他终于没有证明自己的真心,怀着忧伤与惆怅离开了。
影片结束来看她的选择,也许真的是最好的结局,生不同寝死同穴,她爱着丈夫和家庭,也爱这段梦幻一般的『外遇』,她的生活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干扰,她用这四天来抵抗命运,给她微不足道的一生一个交代,也释去了人生的焦虑,甚至,她留给儿女的遗物--6大本秘密日记--重新开启了一双儿女的人生。从此他们再也不愿忍受各自不理想的生活,我想,作为母亲,这是最伟大的遗嘱。
感慨良久,我不觉得这仅仅是部『中年出轨』的爱情电影,她在命运面前倒下了,就如一个明知是赴死的挑战者,她用自己的生命让命运的利剑在她身上留下了破绽,给下一位挑战者留下了重要的参考。并相信最终有人能够获胜。
所以,诸位再也不要忍受庸常的生活,再也不要把梦想埋在土里。
是因为无法结果,花儿才开到胜火红?
一个60秒的红灯,用多少年去等一个人。
我不能因你而放弃我的孩子与家庭,可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一生的挚爱。我不能得到你,但我一生都在怀念你。
弗朗西斯卡在卡车里握住车门的那一刻,爱情的意义一下子清晰了。不是个人的欲望主宰着人类的情感,而是责任和隐忍才让真爱凄美动人。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终于明白我为什么要摄影。摄影之于我的意义,是使我越来越走向你。这么明确的事,一辈子就一次。
一个很浪漫的故事,如果你只能从这部电影里看到“出轨”和“婚外恋”,这部电影算是白看了。
又重看了一遍。《廊桥遗梦》这个译名,还是太过抒情太过明白了些,原名《麦迪逊桥》,一个普通的桥名,无情无感之物,衬托有情有感之人,反而更动人。
“尽管爱情的魔力不可抗拒。可是,如果放弃责任,爱情的魔力就会消失,就会蒙上一层阴影”。
记得当年还是初中,看这本书,阅至大雨滂沱的那一幕,泪水便止不住了。电影基本还原了书中的精髓。“我将我的一生都给了家人,我希望将身体留给他”。隐忍的爱情最美丽。
情欲是一个终生话题。四天就是她一生的重量。千万不要与你爱的那个人在一起,这是你的幸运。
发乎情 止乎礼 很多年后我用这部电影里阐述的这个东方道理来教育了美国人劲松同学 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的了
”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ce in a lifetime.“最纯粹的爱不一定是你的初恋,也不一定是你丈夫,你无论如何压抑,它也不会随时间流逝,只会封锁心中。(也许等不了多久,我会推翻这句话。)
电影上映后,掀起了美国离婚潮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不想需要你,因为我注定得不到你”,相爱并不一定要长相厮守,因为明知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却很难
我想我也无法做到“遇到美丽的风景就停下来。” 克林特老先生总是可以在电影的尾声紧紧地握住你的心门,让你除了流泪什么都说不出来。其实感动我的并不是这段难得的感情,而是她丈夫对她说的那段朴实的话。“我知道你曾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有帮你实现。我非常爱你。”
这片子看得我痛哭流涕。
一直以来都以为这是跟«魂断蓝桥»一个年代的片,没想到是95年的……
“这么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若我走了我的生活会怎样?有谁会看到其中的美好?” 两句话道尽婚外恋,雨中泣别太精彩。
妈妈每次看都哭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