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之路

喜剧片美国2010

主演:马丁·辛,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黛博拉·卡拉·安格,约里克·范·韦杰宁根,詹姆斯·内斯比特,斯宾塞·加雷特,切基·卡尤

导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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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8 00:59

详细剧情

  影片导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是本片主演马丁·辛的大儿子,这是这对父子在影视剧里的第七次合作。  美国医生汤姆(马丁·辛 Martin Sheen 饰)在儿子丹尼尔(艾米利奥·艾斯特维兹 Emilio Estevez 饰)不幸在法国遇难之后,动身前往法国取回儿子的遗体和遗物。丹尼尔死在了比利牛斯山,在去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教堂的朝圣之路上,他遇到了暴风雨,然后就这么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这条通往教堂的路,又被叫做“圣雅各之路”(Way of St. James)。  最初,汤姆的目的只是取回丹尼尔的遗体,但是在到达了法国之后,汤姆却决定要重新将丹尼尔已经走过的和没有走完的路重新走一遍,以更好地体会儿子的生活、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孩子。在重走圣雅各之路的过程中,汤姆遇见了三个从不同国家来到这里的“徒步旅行者”,他们都在寻找着生命力更大的意义,并希望通过徒步重新在世俗的世界里得到心灵的慰藉。

 长篇影评

 1 ) 与拿破仑无关的路 —— 《拿破仑之路》影评

哪怕只看一看圣地亚哥的房屋,就已经是朝圣了。
—— 但丁



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因为再不济,你也可以当作一部南欧风情片来看。更何况它几乎包含此类优秀影片所必备的一切要素:漫长而艰涩旅程、饱含宗教意味的人性救赎、幽默与疯癫,甚至还没缺了艳遇——哪怕仅仅只是两个性格乖张的“老年人”之间的暧昧——那甚至都构不成暧昧。

套用荣格的理论,“旅行”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心理原型之一:全世界人民对这种在通俗范畴里几乎等同于休闲娱乐的项目持久地喜闻乐见着。并且,随着交通工具的日益发展,旅行变得越来越容易实现。可即便如此,这对于美国的眼科大夫Tom来说也绝非急迫之事。甚至可以想象,即便在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许多白领因为丢了饭碗而借机出游之时,Tom多半还会坐在他的诊所里翻看病人的眼皮。

但他这次必须走了,匆忙得顾不上和他的高尔夫球友们打声招呼。因为儿子死了,死在一条所谓的“拿破仑之路上”——这是个混蛋的英文翻译。影片的原名是the Way,言浅意深,让人想起北岛的那句咏叹“路呵路,飘满了红罂粟。。。”。这路真正的名字叫“圣地亚哥朝圣之路”,从法国南部通往基督教的三大圣城之一——西班牙的圣地亚哥。此城因为耶稣十二门徒之一的雅各布安葬于此而得名(见注释)。于是世界各地的朝圣者在这条长达800公里的风景旖旎的道路上络绎不绝。

美国的倔老头Tom成了其中的一员,当然不为朝圣,只是想完成儿子的未尽之事,同时为自己“疗伤”——再次套用荣格的理论,只有当你真正面对阴影时,阴影才会消散。可是Tom太老了。有多老呢?今年是2011年,在美国的历史上颇有意义,因为二战后的第一波婴儿潮——Baby boomer们正好年介65岁,开始领取他们的第一笔退休金。一代人正式宣告谢幕。不论婴儿潮一代受到多少的诘责——他们在青春时放浪,吸毒、玩性解放,在中年后矫枉过正,无趣到整日就盯着房子和票子,票子不够了就玩次贷,最终把美国拽入了经济危机。可是无法否认,这一代人终究是美国迄今为止的国家基石,即便许多人批评他们占着茅坑不拉屎,早该挪挪屁股给年轻人让位,他们生生扛起了一个国家,缔造了现在被我们所熟知的美国文化。他们的争议性甚至夺去了美国后来世代的光辉,让后世的美国年轻人怎么折腾都觉得不够精彩。影片中,编剧深怕观众不明就里,特地安排同行的女人轻佻地喊他作“Boomer”。

当一个怀揣丧子之痛的忧伤的Boomer、一个并非朝圣者的朝圣者、一个来自北美大陆的盎格鲁-萨克逊人再次踏上了欧洲大陆,踏上了他的“回归”之旅,三百年前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便再次得以回归母体。而“圣地亚哥朝圣之路”的宗教寓意彻底将Tom的旅程升华为一场清教徒对原教义的精神回归。当年的老嬉皮们曾尝试在药物的迷幻和性高潮里寻找自我,或是借助充满异域风情的东方神秘主义探求意义,然而直到他们开始拿退休金时,才从自己的本源上找到了慰藉——那是当年“五月花”上三十五名清教徒的虔诚,是但丁《神曲》里的美妙诗篇,是古希腊的人本主义,是十字军东征式的前赴后继。。。他们从哪里来,最终还是回哪里去了。

Tom的旅途并不孤独。他并非是唯一混入朝圣者队伍的目的不纯者。这些各怀心事的人们也许在朝圣者的队伍中占了绝大多数。严肃而哀伤的Tom继承了美国人特有的自大(此处并非贬义)领着几个各怀心事的目的不纯者一路走完朝圣之旅。这几个角色的设置类似《李尔王》中的小丑,既缓和了影片的基调、在松快的氛围里将影片装扮的更像是前文所说的风光片,又借他们的口强化了故事本身要传达给我们的讯息。俗世里的小人物们“朝圣”的目的甚至可以恶俗到只是为了“掉几磅肉,让老婆再次对自己感兴趣。。。”来自荷兰的胖子这么说,正所谓伤心人别有怀抱。

故事的结局,当然是所有人在结束旅程后毫无悬念地完成了自我升华,脂肪得以燃烧,灵魂得以涤荡。这样极其“文化苦旅”式的收场虽然不见高明,但总会让正计划着去西藏、去新疆、去耶路撒冷的善男信女们感到满意。所幸,我们离退休还远,还有时间上路。

FIN

注:《圣经》中雅各布奉神的差遣去西班牙传教,被希律王砍了头,最终辗转埋在现在的圣地亚哥城。后因战乱,雅各布之墓位置成谜,直到一天,当地的一位农民依靠星光的指引重又发现了墓穴。这大大激发了西班牙复国者的斗志,最终成就了后来的西班牙。圣地亚哥在西班牙语中即为圣-雅各布之意。

 2 ) The Way

坐在房间里,顶着鹅蛋黄的台灯,万籁俱寂。
听不到声响,媒体说今天有我们这代人所能经历的最近的小行星近地轨道接触。我想到八岁看的彗星撞地球和成为天文学家夜里看星星吃比萨的梦想,心说指不定是不是最近的一次呢,也许有什么东西就躲在那幽幽的真空里,倏的一下冒出来,然后结束一切。
闭上眼,睁开眼,从停车场走回来,面对我的是同一扇窗,一如既往屋里那有点闷闷的空气。是现实了。
 
为我一个人放的电影,猛地觉得让人有点不可思议,怀疑是不是在什么棕黑色的梦境里没有出来。有些老旧的电影院不大的厅里,硬邦邦的折叠椅吱吱扭扭,这不是当年南楼门口的老阶梯的那范儿么。这是我一个人的电影。真为这个国家的电影市场捏一把汗。
灯暗下来之后,声音变得格外清晰。故事里的山和海的声音异常清晰,风声中我觉得自己很久以来第一次掉进了画里。光影之间,放映机的光束越过重重灰尘,带着跳帧的细微嗒哒声,停在那块不大的幕布上。
 
我突然就想去山里面觅一座古寺,只有残垣断瓦的坯子,拾起瓦片,重新修补起来。算是功德一件吧。
既然不能选择生活,就去活出个生活。
我很想在冬天去次河南,想去嵩山,去各种古刹禅室,找一个地方能够让心平一平。又想去一个能看得见风车的地方,当一回唐吉诃德。
 
恍惚间想到小时候在北站剧场看完节目,是冬天了,出门哈气就凝结成脆脆的烟,手一碰就碎了。明晃晃的车灯穿过空气照在苏式建筑的外墙上,鼻子里全都是土腥味。那时候心里是踏实的,父母都在身边,节目散场也不觉得寥落,该回家了。又想起千禧年前后与爸妈一起过的那几个圣诞节。去美美的吃一餐,看些哗众取宠的节目,在现在的眼光中该是嘲笑那时的自己吧,却一双带刃的眼,带刺的耳。那时候却是觉得那么幸福。如果再抽个奖赢个小小的礼品,那就真是锦上添花了。回到家里把灯都关上,独点一枚绿色的灯泡,或兼上一串彩灯,在客厅里跳着笑着。浓浓的一头一脚血液里都是温情。现在再打电话回去,妈和我谈的却都是把老房子卖了吧什么的了。
 
我需要某种救赎,也许这独自一人的电影便是契机了。
El Camino de Santiago,圣雅各之路。影片开头只感觉美国人真是站在世界顶端惯了,在自嘲之余已经把自己没有文化只顾装腔作势不懂装懂瞎吹牛逼的死相看作一种文化。这是极为可怕的。午夜巴黎中看到了些许,这影片又尤甚。然而这一条朝圣之路本身的风景已经足够了,撑起一部上乘的影片已是绰绰有余,哪怕零散一些,公路片拍成风光片也只能说无功无过。
 
回到高中的那种状态吧,哪怕只有一瞬,半日的光景已足够。想回到一个秋日,刚下过雨,期中考试结束之后大家来到积了水的塑胶篮球场,球掉到地上就难再弹起来,就这样缩手缩脚地投投篮,消磨过晚饭前的时间。又想起那时看的许多阳光明媚的电影里大片蔓延的葡萄园,阳光透过树叶缝隙照下来。和故都泥土清香的雨水与沙尘混在一起,是如何的一种味道。
我真是很想出门走走了,去为了见识人的样子而旅行,试图去爱上沿途的风景与遇到的人们。电影里那些西班牙小旅馆的招待们让我想到我所到过的每一座旅游城市里热情可爱的人们。他们自豪地为你指一条明路的时候,心里大概就是那样的心情。
 
我已经禁锢在现有的状况下太久,在熟悉的屋檐下嗫嚅活过,不敢做出任何不凡之举。我不知道十几岁的那个自己是如何消失蒸发得无影踪,每每只有极偶尔跳出来的那些机遇中才能想起。我想是不能这样下去了。千篇一律的规矩生活,为学习为工作所困的日子可不可以暂时远离一下这躯壳,不要成了绝对的惯性,权当给我一个喘息的机会。
 
想到夏末自己放弃了停下来的机会,在此之前也并无悔觉之意,唯独今日频频念起来,只有嗟叹。
电影散场,没有其他人的场也就不叫散场,是该回去的时候。坐在只我一个人的电影院里,看字幕升起。心中该是怎样的忐忑与唏嘘。
 
这样的时候,总是很想读康拉德,他的海洋小说。

2011.11 于达勒姆

 3 ) 选择生活,不要过说说而已的人生

片段一:汤姆回忆起和儿子在车子里的争论:
儿子:you don’t choose a life, Dad, you live one.你没有选择生活,你是在过生活。
顿时让我很有触动,大学期间,每次老爸来接我回家,路上我们都会展开激烈的讨论。我一直觉得有很多想做的事情,如果你现在不做,你以后可能就真的再也没有机会做了。父母总期望你能过上安稳平静的生活,他们会对你想着毕业后去做那些你当下一直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找工作感到诧异和不可思议,之前老爸老妈的观点是:你应该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有一定积累和经验,再去上路,做你想做的事情。可是当我再问他们对于之前你想做的事情而没有做时,会不会有遗憾,答案是:是的。我们不是圈养的小鸟,你来这个世界上难道不是来看这个世界的精彩,不是去过你想过的人生?而是让别人给你指路?告诉你:孩子,外面太危险了,出去你就会碰上坏人。还是呆在爸妈身边安安稳稳过日子好。亦或是身边的人告诉你:哇。这个比较好,那个太没意思了。你最好怎样怎样。。
人生就是生死之间的几十年,人往往会对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感到遗憾,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想过怎样的生活,选择权在于你自己。常常觉得我们大多数人都很迷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只是看见别人在争取什么,自己也赶着去争取。就像逛大卖场,前面的人在疯抢减价打折的物品,你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觉得大家都在蜂拥而上,你觉得如果自己不去抢一抢,就太吃亏了。于是你也赶过去,奋力从人群中抢来一份,如果是你正好需要的还好,往往大多数都是没用的东西,既浪费金钱时间和精力,还有可能错过你真正想要的。
这一两年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在路上,看到了很多开始选择自己生活的人。他们人生的主动权在自己手上。不管是开始间隔年的人,还是去青旅打工的人,亦或是去偏远地区支教的人,再或是走在路上的人,我都想为他们欢呼喝彩,因为我看到好多精彩的人生。并不是说过着平凡生活的人就不是在过精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每个人都面临不同的处境,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开始越来越多姿多彩。
太多的人都过着:说说而已的人生。你说你喜欢旅行,你说你喜欢文学,你说你喜欢音乐,却永远都是说说而已,没有任何的实际行动。总是给自己一大堆的理由。微博上有个段子很有意思:
18岁读大学,我问你,你的梦想是什么?你说是环游世界。22岁读完大学,你说找了工作以后再去。26岁工作稳定,你说买了房以后再说。30岁有车有房,你说等结了婚再带老婆一起去。35岁有了小孩,你说小孩大一点再去。40岁孩子大了,你说养好了老人再去。最后你哪儿也没去。
希望我们都能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而不是说说而已的人生。

片断二:汤姆上路了,最开始是一个人。后来加入了想减肥的荷兰小伙子,想戒烟的加拿大女人和找不到灵感的英格兰作家。他们由一开始陌生,到彼此不了解而开始争吵到最后的相互依靠,倍感珍惜。在酒店四个人在汤姆房间说笑的画面,后面一路上相伴的画面都让我相当的感动。

     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像是朝圣之路,生来一个人,死去也是一个人的事。这一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人,有缘分的,没有缘分的。随着慢慢长大,开始懂得凡事都不要太强求,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是每个人你都喜欢。有些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少有的几个人都陪你走很长的路,但始终没有人能陪你走完生命的全过程。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必要强求自己,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除了真诚和尊重,沟通也是必须的。激烈的争吵也是难免的,如果因为争吵而分开,这样的人也不可能陪你走多长时间,迟早都会滚出你的人生。不满就说,不爽就是要骂出来,何必委屈自己。况且只要把你的所思所想传递给别人,别人才会知道如何调整,否则,两个人的关系也不会维系很长时间。
所以,我想说,你要喜欢孤独,那是你一个人的世界,你可以很轻松的和自己相处。然后,对待身边的人,尽力后随缘。凡事要先尽力,如果你做了你能做的,那个人,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离开了,那也没多大的遗憾。因为你努力过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最后,希望我们都珍惜身边的人,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什么隔阂,请一定要及时沟通,那才是珍惜他们的行动。

片断三:最后站在海边,作家说:所有的作家都期盼着小说的结尾。但是。。。。。(是的,他找到了他的方向,虽然之前他说他毕业后,开始为杂志写文章,期盼赚钱后能写一本小说,但是20年后他还在为杂志写文章,多少有点遗憾的意思。汤姆说,你写的东西都是你的亲身感受,你看到什么,你感受到什么,你就在写什么。是啊,作家感觉到,为什么一定要写小说来期盼着文章的结尾,他可以一直写下去,因为他一直在感受着。。)
    戒烟的女人不戒烟了,减肥的小伙准备重新去换一身行头,不减肥了。因为抽烟和吃好吃的东西,都已经是他们人生中的一部分,找不到理由非要戒掉这个习惯。
    最后的镜头是汤姆开始在世界各地游走,继续他的旅行。在帮儿子完成梦想的同时,他也找到了他自己的方向,虽然已经60多岁,他终于开始选择生活,而不是过生活。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寻找自己想要的过程。人的成熟不是越来越包容,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那是一个逐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是什么。然后,做一个纯简的人。
期盼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想要的人生,能在所有之中平衡快乐的生活。实实在在的追求,不是过说说而已的人生。

 4 ) Thank you

Thank you

阿兰妮斯·莫里塞特演唱

不如戒了抗生素
不如开始控制饮食
那些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奖杯
那些我永远触摸不到的美好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感谢 感谢你 寂静
我完全不会怪罪你们
这一次我要享受当下
能够放手 原谅你 真好
一步一个脚印
感谢你 印度
感谢你 上苍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空虚
感谢你 清澈
感谢 感谢你 寂静

当吉普赛人跳起明戈舞的时候,那种欢快、不羁、狂放的舞姿就让俺的大脑里又回荡起了流浪者之歌的旋律。
电影的开始,儿子就跟父亲说,生活不是选择的,生活是需要过的。
这是一场宿命的旅行;一次回归之旅;一回寻找跟被寻找的过程;一种亲情的释放;一路倾述跟被倾述的渴望;一念能改变一生的窄门。

      从比利牛斯山起,到圣地亚哥为终点,一条绵延800公里的路,那是一条美丽的欧洲古道,也是一条无数虔诚者的朝圣之路,而所谓虔诚,最终都不过是虔诚自己的内心。

      一路痛苦,一路欢笑,一路忧伤,一路寂寞,也仅不过是跟自己相处的过程而已。



    最终该放下的仍然要放下,该执着的还是要执着,一切都没有改变,唯一不同的只是终于路尽头的时候,那种经历过的痛快,跟原本的痛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痛快。



    在安静的深秋之夜,开一罐啤酒看一场对胃口的电影,真是乐事。特别是在剧终之际,唯恐那些弥漫开来的被剧情深深牵引着的感相再不可得,只好提笔一记,顺手再开一罐啤酒,更是乐事。

    以往的秋日,俺常常能对景生情,想到柳永的‘雨霖铃’,漫游在那些古人的意境里。尤其是这些天高气爽,飘叶微凉的气候时。



可能是善于忧伤的人总能找到忧伤的理由吧。在这黄叶满地云淡风轻的日子里,谁又能不呢?



重阳刚过,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如果没有计划在这末日里的秋天玩一场离家出走的话,那么跟这四个人一起去朝圣如何?
一个丧子的忧郁医生,一个欢乐的想瘦下来的荷兰胖子,一个歇斯里地的想要被救赎的女人,一个作家。
一段平淡而没有剧情的故事;一场精彩而波澜起伏的人生。



感谢你 恐惧
感谢你 幻想
感谢你 脆弱
感谢你 后果

 5 ) 走着就好

这是一部不好评论的电影。所谓不好评论,就是看完了,想写几个字,但是不知写什么好。不写吧,又觉得应该写点儿什么。
在豆瓣上,这部片子的类型,似乎也有些不明所以,有动作、 冒险、喜剧、犯罪、 剧情各种标签。这些标签真的是乱加的,没有一个是对的。动作?完全没有动作,一定要找出动作,只能是走路。也谈不上冒险,那路2000多公里,走完会比较累,但是除了个别地段,其实并不太险。喜剧?连笑容都不多,马丁演的男主角汤姆基本不会笑。犯罪?嗯,好象在一个小旅店看到旅店老板自说自唱,有些吓人。剧情?不,不剧情,完全没有剧情,就是每天走路。有一张关于这部片子的照片,上面就是个变成脚的人。
网上关于这部片子的介绍,似乎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到只剩下一句话:“一位美国父亲前往法国取回他儿子的遗体,他的儿子在著名的拿破仑之路旅行时不幸去世”。
连电影名字的中文翻译,都不知所以,《拿破仑之路》,可片子的英文名字是简单之极的The Way。那条路,是大名鼎鼎的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欧洲首条文化旅行之路,世界文化遗产,似乎没有拿破仑什么事。
有关这部片子广告,估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本片为本月强推猛片,精彩程度绝对不容错过,比看艳照门、日记门、亲嘴门、非诚勿扰、闫凤娇之类的好多了。看片的时候,有空记得帮忙宣传一下,谢谢。”可是你自己都只能这样干巴巴地说,里面没有感人剧情,没有帅哥靓女,没有大腕明星,没有煽情内容,没有飞车搏击,没有魔幻惊悚,我们能帮助宣传什么呢。
可是,我还是很想宣传一下,我喜欢这部片子。实际上,豆瓣上,给这部不知在说什么的片子五颗星评价的,有47%,很高了。
片子里有萍水相逢的四个人,一起走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因此,有人说,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里面表达了信仰。我没看出来。虽然是朝圣之路,不过,每年走这条路的几十万人,并非都是来朝圣的。片子里的4个人,美国眼科医生是为了儿子,女烟民是为了戒烟,英格兰作家是为了写作,荷兰胖子是为了减肥,争取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被老婆踢下床。
实际上,走到路的尽头,胖子肚子还是圆滚滚的。女烟民能做的,是点起一根烟。作家倒是记了满满一小本。而医生,能做到的,是把儿子骨灰,抛撒到大西洋的波涛中去。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这部片子,我喜欢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正如豆瓣上关于这部片子惟一影评(待会儿我贴上去,就是第二篇了,呵呵)说的,如果“如果你用过Travelocity,读过Lonely Planet,住过Youth Hostel,你一定会喜欢上这部电影,至少不会失望”。
虽然我经常走路,但是我基本不用Travelocity;至于LP,只看这小两口说为什么写LP的自传;而Youth Hostel,曾经住,现在很少住了,住的或者正规酒店,或者干脆帐篷。不用Travelocity,不读LP,不住Youth Hostel,不过喜欢这部片子的原因,确是因为喜欢那些熟悉的行走状态。
那种状态,那些细节,确是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引发共鸣。
他们戴墨镜,背大包,拿拐杖,一路盖章。我熟悉那些背包。熟悉那些拐杖。熟悉那些走路的鞋。熟悉那些路上的各种印章。
熟悉那位作家带个小本子,随手记下什么的习惯,尽管我不是作家,这也是我的习惯。熟悉他们走过那个垒起来的指路牌,上面有各种标识,写着墨西哥9376公里,圣地亚哥220公里。我也从各种指路牌下走过,还买了几个模型放在书橱里。熟悉他们把写着各种心愿的石子(好像是贝壳?),扔上类似玛尼堆的地方。我也在石子、树皮或者各种材料的东西上,写上心事,放到玛尼堆、树洞和河流中。
熟悉他们躺在舒服的酒店大床上,浑身不自在的样子。我也曾经走了多少天后,踏上酒店厚厚的地毯,腿发软,脚受惊,几乎不会走路,躺在柔软床上,彻夜难眠。熟悉那种在旷野里排成一排尿尿的样子,包括他们3人背靠一排,为那位女子方便提供遮挡的场景。这样的事情我也做过,做得更体贴,在戈壁滩上,我们举起4件雨衣,围成一圈,让女孩在中间方便。
里面有些话,留下印象。比如,“人不应该选择人生,而是应该活出人生。”比如,“上帝为每一个人的存在,都设了一张时间表”。
亲爱的上帝,我的那份时间表,请您收藏好,不必告诉我。
还有那些路边的景色。借用那位英格兰作家的话,是“满是伤感诗人青睐的神秘风景。”我看到那些咖啡色的庄稼,看到秋叶满地,树成金色,看到田地如画,小路雪白蜿蜒。看到他们走过葡萄园,风把叶子吹得哗哗响。看到他们影子斜斜的,印在广场的条石上。
看到这些,我就想,等一天,我也许会用两个月时间,去走这条路。
网上有张照片--在圣地亚哥教堂领取走完这段路证书的排队人群中,有个拿着拐杖的兄弟,那个拐杖上,插着朵野花。
走在路上,到处山花烂漫。
徒步本身,就是天堂。

 6 ) 旅行的目的,不是改变自己,而是接受自己

女人最后决定不戒烟,她接受了自己的烟瘾;
胖子最后决定给自己买套新西装,他接受了自己的肥胖;
老人最后决定不改变儿子,他接受了儿子。

 短评

同样题材的转山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的作品,这部才是让心升华的精品。不去会死。它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因为我们大多人都不是在“生活”,只是在“过活”。4.5

7分钟前
  • 花儿果果
  • 推荐

按掉的一星是因为我老了,过了拔腿就走,以为自己要一生在路上的年纪了。看多了这种类型的艺文作品,也开始怀疑所谓[内心的声音]和[旅行的意义],是否被过度美化和渲染了呢。背上包出发也许是一种宣誓,选择,诀别,或者其他。但是下一步,即使在城市尽义务,却更加懂得心远地自偏的含义吧。

8分钟前
  • 胡大暖
  • 推荐

小伙伴在飞机上看过之后一直推荐的片儿。这条路我是早就知道的,走过个别段落,当然第次都有迷路的曲折。曾与人谈及此路。对方道“能跟你一起走完的,就嫁了吧”。 -“嗯。”对方惊“你说真的?!” -“嗯。”两个月的迷茫疲惫和突发状况,饥饿怀疑和天不我予。能并肩走完的,需要牢不可破的感情啊。

13分钟前
  • 小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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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感太重。

15分钟前
  • 荔枝超人
  • 还行

不管心愿伟大还是卑微,心之所向即是神圣的。平实的旅途,并不算苦(儿子好像走的很苦,一星就差在这了)。粗颗粒胶片,幽蓝色画面,真是美,这风景还叫欠奉就是亵渎太苛刻了。。

17分钟前
  • 彌張
  • 推荐

如果是以前,我看完这么棒的片子肯定会给你打电话。

21分钟前
  • HeyJude
  • 力荐

电影本身其实挺平庸,但是这种穷游式的影像纪录却又实在讨人喜欢。推荐给喜欢旅游特别是穷游的朋友。PS:Coldplay的LOST一响起我就燃了...

24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还行

公路电影,很感人的故事

27分钟前
  • kiki204629
  • 推荐

沁人心脾的佳作

31分钟前
  • 包子
  • 力荐

以行走疗伤。比较有意思的是,本片的导演,也就是里面儿子的扮演者,现实中也是马丁·辛的儿子,即查理·辛的哥哥。这个片正好可以和《转山》做个比对,差距一下就看出来了。这片最精彩的地方在于让人有走出去的冲动。

35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看,大地多么辽阔,上路吧!

36分钟前
  • 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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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wanted to see the world...And he did...

37分钟前
  • 李和百万幽魂
  • 力荐

丰盈内心的好片子。看过《转山》,再看此部,感觉《转山》就是华丽丽的一山寨。远方,总有一个理由让你上路,一旦你双脚迈入,犹推开一道门,里面的人生际遇、各种感慨、启示,洗涤、一一扑面而来。不要问我为什么去远行,其实,问和答都是苍白无力。在路上,便是人生最美的风景之一。

41分钟前
  • 许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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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或者只是因为一个很蠢的念头就去了。

46分钟前
  • Rocinante
  • 推荐

现在仍存有抛下一切,背起行囊上路的勇气,不知这种勇气会不会在若干年后消失殆尽?圣地亚哥的这条朝圣之路真是安全,连被偷窃的背包都能被小偷的父亲完璧归赵。【生活不是选出来,而是过出来的】

50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 推荐

真好看,摄影、配乐、外景,偏蓝的冷色画面质感都很讨喜,还有那么漂亮的西班牙风光。汤姆这个代死去儿子上路的倔强加州老头儿,喝醉酒大闹,被关进警局这段好。队伍成为四人后,旅途更有意思了。这是今年看到的最好的泛公路电影。《转山》比起人家差的不是技术,还是视野和气度。

51分钟前
  • 内陆飞鱼
  • 推荐

“我不顾一切走在路上 就是为了来到你的身旁”

52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推荐

原声全部是我喜欢的歌!!!

55分钟前
  • 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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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山才是美国版的朝圣之路吧,本来徒步旅行就不是只为了到达终点的马拉松,是为了确认“I'm not most people”的正确性,是“live the life, not choose one”

56分钟前
  • 叶酱
  • 力荐

1.行走,不需要意义。生活也没有那么多的意义,亲身经历过便以足够;2.哪怕是一个悲伤的开始,却是以更多的沉默来展示父亲的内心,不煽情却也让人动容,这是一位父亲的形象;3.喜欢影片用收的方式阐述,平淡不惊,你只有静心才能体会深沉的美;4.粗颗粒胶片一直是我的挚爱,摄影太美,我怎能不倾心。

57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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