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Nothing about guilty or innocent
一开始想看这部片子是因为John Cusack,后来发现他在其中的表演并不那么出彩,反而是另一些人引起了我的兴趣。
操纵voodoo的妇人的笑,在影片刚开始时就已经出现,John乘坐的飞机呼啸而过时,妇人就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发出神秘的笑。影片结束时,也是同一张长椅,墨镜下看不清的眼睛,她一手持着些坚果,形态就像恶善园的那尊雕像,似乎一边是善一边是恶,而转折就在一念间。这让人不禁怀疑voodoo的神秘力量是否真的存在,而她又知道些什么。
遛狗的老人在公园里遛一条不存在的狗,牵狗的链子悬浮在空中,让人惊异这是怎么做到的。John也很不理解,于是问Jim,又提出为什么不把Uga给老人遛。而Jim地回答让我印象很深,“Then, who would walk Patrick?” 这感觉是,人们对生活方式的约定俗成已经根深蒂固。南方慵懒的阳光给人一种特殊的不愿改变的意念。
还有最值得一看的Frank,虽然他不喜欢别人这么叫她,一个拥有men's toolbox, but besides, a total lady的人。她的talk show,她的勇闯舞会,以及在法庭上的坦白而大胆的tesitfying,都让人不自觉地被她特殊的气质吸引,虽然我一直不觉得她很好看。
还有很多人,像是Sunny在法庭上精彩的辩护,带着bugs到处走的怪人,年轻的Jude Law,都是非常值得细细品味的。
我同意影片开头和结尾的关于那幅画暗藏主题的说法,一幅overpainting的landscape,表面和谐而安详,而内里不知是何种模样。就像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midnight的真相,因为两位当事人都已魂归西天。那就有无数种的可能。
暂且不去讨论人性善与恶的问题,因为有些东西意会会比较妥贴,只是我觉得,如果我是Jim,应该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用能掌握的资源,defend myself。
2 ) 一首缓慢抒情风趣有趣的美国南方小夜曲
这是一部善恶完全模糊很现实的电影。而相对于案件,介绍美国南方风土人情似乎是更大的主题,应该说虽然是一部很慢热的片子,但随着看下去,故事也越来越有趣,尤其是那个女装男黑人的表演,非常出彩。
正如辩护律师说得,让上帝来评判一个人,而陪审团来评判这个案子。陪审团的结果是无罪,而上帝说有罪。
事件的真相如何,jam不肯说,也就是说他最后在庭外告诉john的也是假的……
如果就我个人看下来的猜测,甚至可以大胆推测。当初邀请john来,就是因为看上了john?然后为了让他多留一天而杀死了自己的情人。最后john还是对于jam的虚伪很失望,毅然离开。jam在绝望中心脏病发作,并看到了死去的幻影,对他的愚蠢的嘲笑。
哈哈,过于夸张了~
抛开案子,整个片子虽然缓慢,但非常有意思。不愧是老牛仔,这样的节奏也能拍出这样吸引人从头到尾3小时一直想看下去的故事。
而本片的主题曲《skylark》by k.d.lang 在结尾异常动听,给人悠久的回味,仿佛一瓶醇酒,久久无法自拔……
3 ) 南方的纽马特克荒原
如果从世界地域上看。美国民众对神秘东方的陌生和好奇,直解导致了美国电影对于东方的神秘化、野蛮化和“妖魔化”,那么在美国国内,也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片“神秘而陌生”的领域,那就是美国的南方。对于世界来说,那里同样也是一片未知之地,或者我们长时间以来满目都是美国的“国富力强”,所以当去年那股几乎可以媲美“龙卷风”的飓风席卷了新奥尔良之后,我们才难得地对美国南方进行一番管中窥豹,那里同样有相当荒凉之处,贫穷的黑人挤满大街,经济条件相当落后,种族冲突也非常严重……虽然这些和今天的话题无关,但是也正是因为上述的原因,使得美国电影中也有一类相当特殊的“南方题材”电影。
我想,“南方题材”电影(或者文艺作品)中最为家喻户晓得当然首推Gone with The Wind,虽然其中的“南方观点”历来争议颇多,但是它在讲述伟大爱情的同时,也向世界展示了南方独特的风情民俗,而在《午夜善恶花园》中,虽然其主题要讨论的是人性和所谓“真相”,但是南方的风土人情在其中也起到了至关重要。
如果你在看一部160多分钟的电影时不住哈欠,那么对于其他电影是一种讽刺,但是对于“南方电影”则只是一种特征而已,想想迈阿密的阳光海滩,昏昏欲睡得午后坐在公园长凳上,身旁有松鼠窜来窜去,小鸟唧唧喳喳,周围的每个人都仿佛慢动作一样地忙活着手头上那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所以说懒散、悠闲就是南方生活的特征。伊斯特伍德非常先入为主地利用布局和节奏为整个电影打下了非常符合时代和地域特点的烙印。
如果抛开那件凶杀案不谈,整个电影更像一部适合游客的“南方风情画”,一本有情节内容的“南方旅游需知”,我们都不是美国人,所以对于那些美国“北方佬”都瞠目结舌的南方风俗更加会难以理解:年迈的老仆人每天会拿着一根狗绳,去遛主人那条已经去世,现在只是“空气”的宠物狗;在上流社交晚宴上年迈的交际花可以一面挥舞着上膛的手枪,一面和大家调笑;富翁的遗孀谈起自己自杀的丈夫竟然如同陌人般津津乐道;被公司骗取自己研究结果的老人在身上沾满马蝇,打算在公共供水系统里投毒……,这所有的一切,或者荒诞、或者无稽,或者古怪,或者令人厌恶,但是只不过是一个地方的特色而已。
但是那件凶案发生了,当地显贵吉姆杀害了一个年轻人,虽然吉姆声称自己是自卫,但是检察官却打算以一级谋杀案起诉,原本来这里报道圣诞节舞会的“北方佬”作家约翰被这里特有的南方风俗深深吸引,决定对这个案子进行调查,于是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切流于表面的“南方风情画”逐渐被剥落,一个真实的南方社会逐渐显露了出来。
在影片的开头,吉姆给约翰看了一副名叫“纽马特克荒原”的油画,约翰一看就发现这其实是一副“画中画”,他劝吉姆把表明那层水粉去掉,以便能够露出这幅画的“庐山真面”,但是吉姆却拒绝了,这个桥段也成了整个电影最具有象征意义的一幕,南方的社会生活一如“纽马特克荒原”所描绘的那样,宁静,平和,甚至有点无聊,但是在水平面之下却是另一种的暗潮涌动,人情的极端保守主义,人际的趋炎附势,司法上的漏洞百出,也许我们可以说,这些不仅仅只是南方的社会问题,它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之中,就像《蓝丝绒》的开头那样,花团锦簇之下是肮脏的泥土和可怖的虫子。
4 ) 萨凡纳午夜枪声
"这部文艺电影透露着浓浓的美国南方历史风味。"
这是豆瓣对该片剧情介绍的首句。尽管定义为“文艺电影”在我看来很成问题。这明明就是一部因一件枪杀案引发一场官司的庭审片,居然还用了150分钟来讲述。难怪时光网介绍影片幕后制作说“如果删减50分钟,影片会紧凑得多。”“节奏过份缓慢,只有特别喜欢美国南方历史风物的观众才会看出味道。”
除去这些,很大程度上,我是被影片“浓浓的美国南方历史风味”给吸引了过来。我对美国南方情有独钟。现在想来,不是电影《乱世佳人》,而是知道了史学研究课题中有“南方特性”一说,在略有接触后,开始对美国南方历史和文化产生浓厚兴趣。但凡涉及美国南方影视,多半不会错过,《乱世佳人》小说、电影,不知看了几遍;《南国野兽》、《情归阿拉巴马》,等也有看;也追过播完两季仍未完结的《南国医恋》,等。
影片把故事发生地设定在萨凡纳,它的留存和北军首领谢尔曼有关。
开头、结尾出现在镜头里的女雕像双手持平盘子,是否喻指:杀人者必被杀,即使杀人者死的蹊跷。
这就不得不扯出开头、结尾坐在街头长凳上喂食松鼠的那位黑人“女巫”。她在开头抬头看飞机,好像知道了记者要来,而在审判结束吉姆无罪释放后,又神叨叨地对记者说“事情没完”,然后拉着记者去了墓地,在比利墓前施法,据她对记者说“是不让死人再打搅吉姆”,可看吉姆突发“心脏病”,我个人不禁怀疑起这是黑人女巫在作祟。见有影评提及“正如辩护律师说得,让上帝来评判一个人,而陪审团来评判这个案子。陪审团的结果是无罪,而上帝说有罪。”
记者来告别时,吉姆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相仍不明?庭审结束后,黑人女巫对记者所说还不能证明吉姆早先所说是事件真相么?
黑人女巫不自觉的傻笑让人有点受不了。
那个变性黑人更是让人受不了。
看时代背景设定是上个世纪60年代初,影片没一点黑人争取民权运动的影子,变性黑人敢如此招摇过市。还举行黑人专场舞会,按在座的一位黑人说:举办得不比白人差。
南方城市风情尽显。看街道两旁的枝叶垂得很低的叫不出名的树木和建筑就行了。
最近一次看凯文史派西出现在荧屏上,还是《纸牌屋》。
5 ) jude law
过于漂亮的英国年轻男演员在好莱坞的宿命,总是跟同性恋,男妓,吸毒或者变态脱不了干系。随之而来的往往是开篇没多久就挂掉了。可怜的jude law。可是有时想想,那时候年轻的面容,扭曲的角色,珍贵的出场时间,才会那么有魅力吧。
没有了jude law,但依然还是一个有意思有魅力的故事。虽然有点冗长。充满了美国南方的味道,有着神秘宗教和奇怪的人们的小镇,男主角也难得地非常可爱,还有美国人最善长的平易近人的感人演说,最后,为什么变性人总是那么风趣和让人肃然起敬呢?
6 ) 萨凡纳:南部小城的蜜糖与邪恶
(一)
《午夜善恶花园》改编自约翰·伯兰特(John Berendt) 在1994年出版的同名小说,而这本小说又是根据美国南部佐治亚州小城萨凡纳发生在1981年的一桩真实案件所写,也就是所谓的non-fiction novel。这种文体由卡波特1966年出版的《冷血》所开创,介于纪实文学报告和虚构小说之间。伯兰特靠着这本小说拿到了普利策奖。诚然,这部书里有旖旎的南部风光、有财富、命案、还有邪恶的情感关系,这一切,如同裹上蜜糖的毒药般,令人着迷。
(二)
对于美国内战历史不太了解的人,对于南部不敢兴趣的人,也许会难以理解,导演为什么要花近160分钟来拍这个并不复杂的误杀案。其实,影片正如小说一样,从一个美国北方佬的眼光来看最南端小城的风情,充满了猎奇色彩。影片的前一小时,都在讲述萨凡纳形形色色的人物,热情的、有才华的、古怪的、爱八卦的男男女女们。就光是富豪吉姆·威廉斯(Jim Williams)的圣诞聚会就拍了将近半小时,镇上的名流怪客们悉数登场。影片拍摄了一部幕后花絮的纪录短片叫做《花园中的真实人物》,看完会发现几乎每一个角色都有真实原型,包括转行去搞爵士乐的律师、空气遛狗的老门房、穿得像孔雀的的富商遗孀、男儿身却扮作妖艳女子的“夏布利女士”,精通毒药、带着喂养的马蝇出门的发明家、在给第三任前妻打官司的律师等等;还有吉姆家里的厨师、摄影师、理发师甚至都在电影中扮演了自己。这里每个人都认识每个人,他们爱八卦别人,也随时被他人八卦,谁都没有秘密。可以说,萨凡纳在一个外来者眼中看来,多多少少是一个有些异样的地方。
来自纽约的作家伯兰特是个左派人物,和小镇上的恪守宗教与传统的保守派格格不入。他用好奇的眼光打量他们、记录他们;实际上他也是城里人们八卦的对象。当他深夜偶然被邀请去了邻居家的派对,他问女主角,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女主角回答:欢迎来到萨凡纳!
吉姆惹上命案之后,伯兰特决定留下把这个事件写成书出版,他发现在小城里大家心照不宣的是,有钱人在这里是不需要坐牢的。吉姆虽然有的是钱打官司,但是他因为性取向的问题,却要在风气保守的萨凡纳掀起一阵飓风。那可是1981年,很多事情只能做、不能说。伯兰特反问女主角:难道你们要因为他是同性恋就判他绞刑吗?
最终因为警察的玩忽职守、地方检察官的傲慢、法官昏庸种种原因,漏洞百出的官司很快被推翻。但是作家伯兰特依然追问吉姆,想要一个真相,吉姆回答道:
Truth, like art, i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 You believe what you choose, and I will believe what I know.
(三)
最有意思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还是关于现实中的吉姆·威廉斯本人。他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但是从14岁起就展露的非常高的艺术天份和商业头脑,他不爱读书,自己开始淘古董、做买卖,到25岁那一年,他一口气在萨凡纳买了三栋老房子。吉姆把老房子翻修、装饰,再转手卖掉,再继续买入其他房子再翻修。就这样,他在30多岁的时候已经成为萨凡纳最富有的人。发迹了之后,吉姆最大的爱好有两个:一是收购老房子把他们外观尽量修葺成原来的样子,但内在装饰一新适合居住;第二就是收藏并买卖艺术品。如同影片中那样,他的家中随意摆放着拿破仑加冕时的马车装饰、花百姿的的复活节彩蛋,沙皇用过的匕首、甚至连16世纪的管风琴都搬到了家中。吉姆在这个古老小镇中是个暴发户,但是他却最有势力。当然,镇上每个人也许都有一个不愿提起的故事。
吉姆的致命伤就是他的感情生活,他是个gay,并且和修理工—21岁的丹尼一直保持关系。就在那个圣诞夜,吉姆的大宅发生了命案,丹尼死于枪下,吉姆说自己是自卫。就在那个夜晚,吉姆的风光人生几乎就此结束了。
此后就是漫长的诉讼,官司一打就是8年。虽然吉姆在监狱里还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艺术品买卖,但是他的人生完全不同了。1989年2月,吉姆终于被判为自卫,释放出狱,不过九个月后,他在家里神秘死亡,倒下的位置据说和丹尼一模一样。
这一切仿佛印证了吉姆自己说过的那句话:
True story and deliciously evil, don’t you think?
(四)
萨凡纳是美国最古老的殖民地之一,历史可以追溯到1733年。这里的港口运输和种植业都十分发达。在南北战争时期,萨凡纳也差点像亚特兰大一样被付之一炬。传说舍曼将军1864年一路南下抵达萨凡纳之后,因为这个城市太美,而没有忍心毁掉。
吉姆·威廉斯对于萨凡纳最大的贡献,就是他在三十多年里,一共修复了50栋老房子,其中最大的一栋是hugh mercer将军的老宅子,也就是出现在影片中的大宅子,他1969年买下,完工后一直住到死去。
如果没有吉姆,也没有《午夜善恶花园》这本小说,萨凡纳今天会是什么样子呢?
就像那副画中画,有人想打破砂锅,有人宁肯不知所以,所谓真相未必是真相,而人们被非黑即白绑架了太久。墙头草般的趋炎附势全因由统培植,而有趣的往往是炸了锅的那滴油。故事一点都不嫌长,角色都在闪闪发光,何况南方小镇还有巫毒打头的神神叨叨,一点点超现实元素真是绝佳的配料。每次看到别国记者受到这种礼遇,总觉得我们卑微到怀疑人生。那时猪猡好青口,还是Cusack和Spacey有味道。Lady Chablis太可爱了,《姿态》赶紧拍到1997年请她出场。@资料馆
從影評來看,電影似乎削減了原著最迷人的地方。能看出一點Savanna的奇妙和瘋狂,所以更想看書了。
讲述社会伦理,范围有限的社会群落中的道德观念,当然还有富有美国特色的习俗与信仰
午夜前后善恶分明,人性却无法如此清晰。
#资料馆留影##伊斯特伍德影展#宛如从书本上走出来的情杀故事,改编自John Berendt同名小说,据说小说灵感来自于一场真实发生的案件,对金钱社会司法不公的批判不言而喻。这个夹杂着LGBT与法庭论战的黑色系悬疑电影,可以说是“很不伊斯特伍德”的一部作品,更像是一次中规中矩地试水,即使在伊斯特伍德诸多作品里也属于异类。这也证明了伊斯特伍德导演才华的多面性,他既可以执导反类型的西部片,热血沸腾的励志体育片,隽永感人的言情剧,也可以执导诸如本片的悬疑作品,而后来诞生的《神秘河》无疑是比本片更为成功的试水之作,在挖掘人性黑暗上走得更远。
文化差距,没有发现这个电影有什么好看之处...那个黑人女子相当的恐怖...
小说名作改编,浓郁的美国南方风味,巫毒情节和法庭辩论并存,卡司强大:导演: Clint Eastwood 主演: John Cusack-Yankee作家 / Kevin Spacey-暴发户/ Jude Law-男妓,中兴演技三巨头就差Edward Norton了。Drag queen
来自北方大都市的记者兼作家(典型左营身份)初到至今仍对南北战争历史亚特兰大焚城耿耿于怀的南方小镇萨凡纳(典型保守阵营),因恋旧崇古与艺术喜欢而与当地名门巨富史派西十分投缘相聊甚欢,除了在油画重绘上“小”有分歧……为何要打引号?只因随着案情进展两造双方性格不断被考验之后小终扩大,库萨克最后发现这位南方显贵不仅价值取向甚左,更是已将左中之劣也一并兼收:利用法律漏洞而不是捍卫真相!而后者正是库萨克自身秉持的优秀品质,并使其作为一个北方佬逐渐爱上了这个南方小镇,特别是其中的进步思维(巫师、花店老板、双性艺人)……作为保守强硬旗帜性人物,东木导演放弃了特立独行立场,转走族群融合路线,貌似捅了同性两刀,可又浓墨重染双性之魅之趣之正义担当。这种不愿得罪人的故事真得很不像“伊斯特伍德”!只导不演,或由于此?
神秘感没有,莫名其妙
虽然对美国南方的风土人情并不了解,但能感觉到全片氤氲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力量,那些当地人习以为常的怪异举动、自圆其说的唯我逻辑、隐藏在生活平淡表象下的不堪,都似乎有了合理的说辞。结尾凯文·史派西的莫名猝死,也是这股神秘力量在冥冥中作出了善恶是非的最终判定。
庭审还是满精彩的~但是我很不喜欢这个超自然的结局,这个善恶有报的安排。
娘的,出来有两分钟么就挂了。。。还有那黑鬼佬真是吓人,把头砍了去身材还可以。。情节拖沓。JUDE最后的一丝笑,诡异又精彩。
完全想不通为什么东木会拍这样一个片子,前半部分是为了讨好文艺粉刻意做的大场面吗后半部分则是迎合悬疑片爱好者了?完全想不通动机,观感倒是很好的,毕竟凯文史贝西曾是我非常喜欢的演员,果真他表现出来的一定是想让你看到的,刚看了没多会儿C就感觉出他的倾向,裘花也真是gay得惊艳,所以感觉全片毫无悬念的样子。法庭戏也毫无节奏,最大的收获大约是发现约翰·库萨克居然也挺帅的。纵观东木整体创作轨迹,大概可以认为他对悬疑片的一个尝试吧,只是他可能以为铺垫很多突然揭示出来的惊世奇情,被稍有经验的观众早就看穿以至于有点懵:额,你真的是想说这个吗?……好吧,不得不说那些装饰品挺好看的,钟倒下时我疼了一下。
面面俱到可能会蒙蔽它的深刻,但这也证明了它的“诚实”。至于史派西引诱库萨克,我只能说,他俩是我最喜爱的演员,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怎么说呢,老爷子的一贯手法,缓慢冷静克制的旁观视角,但是太缓慢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影片有些地方可以压制一下,更利落些。最后一次开庭时Kevin Spacey的表演是亮点,别的,恩,John Cusack好帅~
【2019年9月1日-中国电影资料馆-「不老传奇 再创经典: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经典作品主题周末专题放映」】-星期天我从不进办公室,这是禁忌。过于老套的叙事手法讲了一个猎奇的故事。
看约翰·库萨克看得很过瘾。静下心来看,会是一个不乏幽默的电影,与库萨克似笑非笑的眼眸,简直是完美的搭配。但不得不说真相、谎言,善、恶真像片头与片末出现的那具耸着肩、没有瞳仁、貌似对天平蹩脚的模仿的石雕。
书比电影好。电影是基本上按照书籍来拍的。大牌云集啊。不过当时john cusack还没象现在有知名度,那时的他和jude law还是稚气未脱似的。凯文斯派西撑了场面。场景做的有点假。而且感情戏加的也太做作了吧。
在影片的开头,吉姆给约翰看了一副名叫“纽马特克荒原”的油画,约翰一看就发现这其实是一副“画中画”,他劝吉姆把表明那层水粉去掉,以便能够露出这幅画的“庐山真面”,但是吉姆却拒绝了,这个桥段也成了整个电影最具有象征意义的一幕,南方的社会生活一如“纽马特克荒原”所描绘的那样,宁静,平和,甚至有点无聊,但是在水平面之下却是另一种的暗潮涌动,人情的极端保守主义,人际的趋炎附势,司法上的漏洞百出,也许我们可以说,这些不仅仅只是南方的社会问题,它存在于每一个社会之中,就像《蓝丝绒》的开头那样,花团锦簇之下是肮脏的泥土和可怖的虫子。
to understand the living, one has to commune with the dead, but don't commune too much with the dead that one forgets the l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