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西·蒙斯(罗素·克劳 饰)是罗马帝国战功显赫,受人拥戴的大将军。老国王马库斯·奥利利乌斯(理查德·哈里斯 饰)对大将军赏识有加,有意加冕于他。老国王对将军这种超越亲情的宠爱自然招来太子康莫迪乌斯的妒忌与不安,太子伺机杀害父亲,抢先登上王位,并马上下令诛杀大将军一家。
马克西蒙斯死里逃生躲过暴君的魔爪,可是他所有的家人都未能幸免于难,返回家园,他只看到满目疮痍的破败景象。走投无路的马克西蒙斯只能投身为奴,从昔日的大将军沦为一名角斗士,在血腥厮杀中苟且求生。
凭借英勇的气魄和高超的武艺,马克西蒙斯渐渐脱颖而出,晋级到罗马的大角斗场。这一次,他的剑直指暴君康莫迪乌斯,失去亲人的痛苦,沦为奴隶的屈辱,在马克西蒙斯的内心燃起了熊熊怒火。
(首先无脑发言一下,我就是冲那几个罗马城的全景也要打满分!)整个电影有一种奥德赛的感觉,但是到对这种传统的将军复仇记没太大感觉,反而想挖一下其他的东西。
全篇一直有一个问题:罗马意味着什么?每个人答案都是不一样的。马可奥勒留是个政治理想主义者,觉得现在帝政下的罗马是堕落的,想要恢复共和时期的荣光。哪怕他的遗愿是整个电影的基调,这也绝对是不现实的。共和是个美好的梦想,并不就是真正的自由。康茂德是个小时缺爱长大变态的典型,但是并不愚蠢也不算残暴,他对罗马人民的拉拢除了博取关注之外也有着对现状的清醒。罗马人民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热爱的是“面包和决斗”,是“罗马的伟大”这样一个vision。谁能娱乐他们谁就是他们的英雄。元老院也更不是人民的代表(共和国时期就是公民大会的对立面了),他们更像是共和的一个幌子。倒是皇帝从来都是罗马平民的代表者,是奥古斯都(第一公民)。将军有点罗马行省公民的意思了。当老皇帝问他为什么而战,他说其他的地方都是阴暗的,而罗马是光。有一个印象很深刻的镜头是从黄沙中的竞技场切换到大理石的罗马城和凯旋仪式。在行省人民心中,罗马就是文明的代名词,是繁荣的世界中心。这也是从未见过罗马的人对他的vision。可笑的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罗马城却是作为奴隶,直接看到了罗马的最底层。没有人会是这座城市的拯救者,他们只是在坚持着他们认为的这座城市应是的样子。
看完整部角斗士,最令我赞叹的,还是人物的饱满,尤其是Commodus,一位不择手段又惹人同情的帝王。他偏执、疯狂、残暴;却又压抑、痛苦、绝望。在一定程度上。
我认为,他的角色塑造比主角Maximus更为成功。
Commodus与《王的男人》中的皇帝燕山君有些相像,一样的残忍,一样的可怜。特别是Commodus在暗室抱着他的父亲Marcus Aurelius哭的景象,像极了燕山君抱着化成母妃模样的孔吉哭的场景。
在Maximus被捕后的黎明,Commodus第一次对他多年以来深爱的姐姐如此强硬,一句“Am I not merciful?”痛彻心扉。
对父亲,对姐姐,他又爱又恨。爱与恨的交缠,使他充满矛盾。他在不断挥剑砍向父亲的石像后颓然痛哭,他含着眼泪对姐姐说出伤人的话语。
从始至终,他的手多次在姐姐的唇上摩擦,却从未真正吻上去。
他不敢,他知道姐姐不爱他。
他的爱里,充斥着求不得的怨毒。他的恨里,又满含伤心与爱意。
他爱父亲,父亲认为他的德行不足以担当皇帝,甚至想把罗马交给Maximus;他爱姐姐,姐姐畏惧他,私下联合元老院的议员扳倒他;他想让罗马成为人民的罗马,人民为Maximus不断欢呼。
而所有他求而不得的东西,他的宿敌Maximus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可Maximus却一个也不想要。多么讽刺。
他无比失败。
我认为,在他身上所体现出的悲剧色彩,不亚于主角Maxi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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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剑影,鲜血四溅,征服与被征服……驭马御剑的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 君王的嘉赞、众人的敬仰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名将军应当享受的骄傲。 他已不再需要更多荣誉,而当帝国万里无疆、升平富足,已经不再需要四处征战的时候,他的英武黯淡了光芒,曾经的功绩似乎也在渐渐褪去浮华…… 此时他已厌倦了杀戮,他曾经浓密的须鬓已添了些许银发,他曾经紧握剑柄的双手已经麻木,他曾经号令群雄的威风已渐渐萧瑟,这一刻,他只想回家。不是已经遗忘为帝国抛洒的鲜血,而是他想把最后的时光留给家人。 卸甲归田,这不是英雄暮迟的表现,却是他为帝国倾尽一生最后的愿望。 当他踏上归途而不再是征途,当他挥动锄镰而不再是利刃,当渐行渐远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当守望远方的妻儿依稀变得清晰……他知道他就要回家与家人团聚,只是肩上的责任太重压着他不能完全脱下盔甲。 他坚信泥土比血迹更容易洗净,他舍弃功名却拾起了温馨。 当他用那只粗壮的大手轻抚过金黄色的麦浪,当他已经带着对帝国的责任完成了最后共和的使命。 当他带着对家人的愧疚倒在角斗场上; 当他已经安详的闭上双眼,当他已经不再为世俗争斗所围绕; 当他的灵魂已升入天堂,当他的心真正与家人团聚; 残忍的世界带走的不过是被泥土包裹着的血迹。 而平凡的英雄收获的,却是一切难以言表的美好的东西。 帝国骄雄——从将军到角斗士,从战争机器到平凡英雄
只要看完前15min就会明白它为什么是奥斯卡最佳。
喔。。太精彩了。我喜欢Russell Crowe!! 太MAN了,这部影片就是他的独角戏。音乐也很好。
我也要做一个渴望回家的男人。
我见过最美的回家画面,真的男人。
啊啊啊啊啊啊,完全无法抗拒这种类型的片子。。英雄历经磨难win the crowd,打败tyrant归政共和 然后 go home。。几乎把人间不可能的事都模拟了一遍。。。T — T
可以作为古装片的教材,没有太多亮点,但作为这样的大片,不犯错已经是很大的优点了。
复仇的救世主,教男人们如何做男人~Russell Crowe在本片太有型了,从头到尾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就连抱在妻子足下飞扬的大鼻涕都让人赞叹不已:这爷们儿脑子里什么东西这么粘?
#一部电影沦为导演脑残粉之雷得利斯科特#
片中所有主要人物从选角到表演都极为精当,古罗马的题材,看出一股中世纪的范儿,包括服装都很让我出戏。坏王子最后脑残要决斗,恰恰是他人性中仅存的东西在驱使着他:对父爱的愤怒与渴望,对荣誉的轻蔑与不甘。
这一次,他的剑直指暴君康莫迪乌斯,失去亲人的痛苦,沦为奴隶的屈辱,在马克西蒙斯的内心燃起了熊熊怒火
我最喜欢的电影
看过《角斗士》,你就会明白“为什么TA会被称为史诗电影”!—— 在心底为之震撼了一把!太精彩了:开片宏伟的战争场面,角斗场的厮杀情境......;太美了:每一帧手抚稻田的画面;斗兽场的全景;那扇被幻想推开的门......;太帅了:罗素·克劳!太可怜了:片中的生灵:马;虎;“同性恋”长颈鹿;.....
有气势的一部片子,但是也很细腻的描写出感情
好莱坞英雄史诗传奇,不感冒
当时一下子引发了史诗电影狂潮
史诗是一种意淫,很来劲。欢迎收看勇敢的心2.0——为啥是2.0呢,我认为还有另外的一个主角:邪恶皇帝,这人演的很出彩。
一部歌颂人类最原始本性的电影,不管人类文明发展到什么程度,骨子里都是崇尚暴力的,人们渴望征服、渴望胜利,人们崇拜力量与速度,往高一点说,体育与竞技,战争与权力,都是根植于人类本性中的东西去驱使的。
唉,其实那个弱气的太子真的好惨,父王不亲,姐姐不爱,侄子不敬,议会军队民众不从,宿敌太强太风光,甚至死了都没人抬……
虽然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死亡。我今天见到了位比罗马皇帝还强大的奴隶。。你曾将四种首要的美德写给我。智慧、公正、坚忍和节制。在我看到的时候,我知道我自己不具备这些美德。但我有其他的美德,父亲。那就是让我胜过别人的野心,足智多谋和勇气
【A-】这片真正打动我的,不是它那豪华的制作水准,精致的历史道具,古朴的服装设计,富有质感的摄影,或是代入感强的战争场面。真正打动我的,是他临死时,抚摸那随风舞动的麦浪,眺望着远方青灰色的天空,在妻儿的注视下缓缓踏上回家之路的一刻。对我而言,那些制作上的优秀终归只是表面,那个战士回家的那幕才是本片真正的灵魂。